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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禁止浪费

[曝光台] 问问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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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5: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iwena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7887

文体局官方 发表于 2013-9-30 11:43
说话要负责任,从哪得来的消息,怎么我局不知有此事,请在核实一下消息来源,不要瞎说。


我发这个帖子你来这辟谣了!怎么别人说举办了你们不知道?难道文安县的文化活动你们不知晓吗?

http://www.iwena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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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5: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iwena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7887
难道文体局不管文安的文化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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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5: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体局官方 发表于 2013-9-30 11:46
从哪得来的消息?我局尚且不知,你如何得来?在核实一下消息来源,反对假消息。

你局尚不知哪就看看这个信息:http://www.iwena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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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5: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体局官方 发表于 2013-9-30 11:43
说话要负责任,从哪得来的消息,怎么我局不知有此事,请在核实一下消息来源,不要瞎说。

这是信息来源,请你们文体局核实吧!看得懂我发的帖子吗?我是在问你们!我们是在提醒你们,你们文体局是监管文安县文化活动的单位吧?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活动你们不知道?那个帖子还说已经政府批准了?谁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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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5: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体局官方 发表于 2013-9-30 11:43
说话要负责任,从哪得来的消息,怎么我局不知有此事,请在核实一下消息来源,不要瞎说。

我瞎说不瞎说你自己看看:http://www.iwena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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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5: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9-30 08:27
散布谣言已入刑,要谨言慎行。核实清楚再发表言论!

最新消息,我国著名歌唱家蒋大为,祖海,燕妮,同星光大道10几名演员定于10月20日来文安演出,晚8点30至11点,地点,文安一中新体育场,演出合同已签订,场地已征用,政府已批准,届时有武警文工团当家主持人和著名相声演员主持,灯光音响租用廊坊市文化馆100多万的先进设备,将成为文安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演出,演员阵容强大,规模空前,望广大网友相互转告,踊跃参加,机会难得,特此布达!
/ 转自中国文安论坛 本站网址:http://www.iwena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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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5: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体局官方 发表于 2013-9-30 11:46
从哪得来的消息?我局尚且不知,你如何得来?在核实一下消息来源,反对假消息。

最新消息,我国著名歌唱家蒋大为,祖海,燕妮,同星光大道10几名演员定于10月20日来文安演出,晚8点30至11点,地点,文安一中新体育场,演出合同已签订,场地已征用,政府已批准,届时有武警文工团当家主持人和著名相声演员主持,灯光音响租用廊坊市文化馆100多万的先进设备,将成为文安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演出,演员阵容强大,规模空前,望广大网友相互转告,踊跃参加,机会难得,特此布达!
/ 转自中国文安论坛 本站网址:http://www.iwena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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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 10: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是义务演出呢。。。对不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8-18 19:05
  • 签到天数: 35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 10: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尘 发表于 2013-9-30 12:45
    反对铺张浪费,就是做了,他们也说不知情,,都装逼

    尘兄  情况不对。不要卷进来。这是有人自导自演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6 12: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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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0-8 09: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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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0: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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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体局的,他们要是搞,我们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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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体局的,搞社会活动必须你们审批吧?备案吧?公安也要备案。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21: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法律依据: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令第505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二、受理机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机构;跨市州的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由省级公安机关受理;跨县的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由市州级公安机关受理;县内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由本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
    三、许可机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四、许可条件:
        1、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有合法身份;
        2、活动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3、活动场地符合安全要求,有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2、申请举办群众性大型活动呈批表
        3、申请报告。
        4、活动方案和说明。
        5、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时间、地点、人数、规模、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情况、数量和任务分配、识别标志;
       (3)场地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
       (4)入场票证的管理、查验措施;
       (5)场地人员的核定容量;
       (6)迅速疏散人员的预备措施;
        6、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7、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个人申请举办大型活动还应当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能资格证明及举办活动的相应条件,申请人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身份证件;)
        六、许可程序:
        1、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2、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
        4、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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