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2257|回复: 8

[原创] 危险的学习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 09:13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7-12 11: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到学习大家都很熟悉,其实真正知道学习为何物的人并不多。今人多把学习理解为一个词,其实学和习是两个相辅相承的过程,学是前提,习是学的目的和途径,在习中学,学最终落实到习上。
    从造字学上看,学和习是两个会意字,学是学字头下一个子字,学字代表富丽堂皇的学馆,古人非常重视教育,学馆建造的规模仅仅次于皇帝住的宫殿,孩子们在学馆里进行的活动为学。习是上面一个羽字下面一个白字。一个小鸟在蓝天白云下展翅翱翔。孩子们就象一只只小鸟,我们让孩子们在学馆里学的目的是为了孩子们在社会这块大的蓝天白云下更好地飞翔,我们将学堂学到的东西内化为孩子们内心的信念,外化为飞翔的本领,因此习是学的目的,同时习也是学的唯一的有效的的途径,通过习去检验、矫正学的东西,去更好地运用学到的东西。
    古人有游学之说,在学馆里上到一定的年限后,就又游历祖国的名山大川,去接触社会上的三教九流,在山川之间养自己的浩然之气,在三教九流之间去检验矫正自己学到的知识。
    现在似乎有把两个字割裂开来的趋势,大有为学而学,一切为了学,然而学什么,怎样学,通过学习得到了什么,似乎并不重要,只要有个好一点的分数最终获得一张纸就足够了。有些老师和我说,看到孩子们有些于心不忍甚至有些犯罪的感觉,一入学看到孩子们个个生龙活虎朝气蓬勃,半年下来一个个目光呆滞,俨然小老头小老太太一般,校长不无自豪地说,这就是我们培养的目标,培养的最大成绩,大智若愚吗!愚肯定是没有任何争议了,但是智在哪里,又有了什么样的智,值得商榷。
    文安县某些著名的老师干脆就说现在的教学跟驯狗熊一个道理,不要孩子们问为什么,更不要问怎么办,只要一遇到题,下意识地做对了就行了,就象狗熊一样凭本能完成动作就行了。孩子在学校里收获了骄傲,似乎样样高人一等,当他们走向社会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所学的和社会差距太大,他们所学的一无用处,他们会迷惘、会困惑、会失措、会失衡,会从一个极端从走另一个极端,会从一个正人君子迅速堕落为小人,甚至比小人更小人,这还是从教育中蜕化出来的矫矫者,其他大部分啃老族只能在父母的羽翼下,在社会的边缘痛苦地挣扎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16 20:52
  • 签到天数: 5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7-12 16: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16 20:52
  • 签到天数: 5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7-12 16: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儿子就总说上学没有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16 20:52
  • 签到天数: 5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7-12 16: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我还有很多人劝他还是上的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 05:24
  • 签到天数: 178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7-12 18: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6-9 07:31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7-13 07: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7-13 10: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文解字,言之有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7-13 10: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5 20:59
  • 签到天数: 8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17 15: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5-15 16:03 , Processed in 0.05195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