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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移动公司代理商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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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14 14:46
  • 签到天数: 47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2 13: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妻妾的层面来说,自办厅是正房,合作厅是二奶,专营店是小三,服务站是姘头,按照和谐共存的原则,正房和二奶是每乡镇一个,小三是大村一个,姘头应该是村村有,村村通。现在小三的日子不好过呀!她周围尽被姘头包围,而且总打价格战,并且姘头即可以跟移动同居又可以和联通电信私混,且和移动同居时不需要留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可以免交特殊行业所得税,终于把小三挤兑的没有办法了,偶尔不用真实身份证偷一次税吧!稽核的领导大人们却要求造一个看不出来的虚假资料复印件,殊不知制造造虚假资料复印件有违反了公安局的扰乱社会治安罪,稽核的领导大人也难推指使之罪,真是雄关漫道真如铁啊!要是有人举报,小三就惨了,可以说是多罪并罚,做小三难,难于上青天啊!在正房和二奶来例假或者吃不消时,小三可以做替补,被老板强奸是常有的事,既不敢声张还要以此为荣,有位朋友自称为移动公司资深的小三,看了哥们儿的文章,你是不是觉得‘资深’一词就用词不当了吧?这篇文章是是我的一个朋友写的,我看写的还算贴切,在征的同意后在此发表为的是搏各位朋友一笑!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14 14:46
  • 签到天数: 477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9 11: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移动公司从来没有拿代理商当人看,把代理商看成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奴才,更别说有“资深”的代理商,当移动公司完不成上级的任务时,就会强压给代理商,代理商无论是自己出钱也好,还是求亲友帮忙也好,付出大代价是自己负责,就那最近的存费赠机赠电子劵来说,公司逼着代理商买手机,有的大户买了10多万的,可突然就活动停止了,10多万的手机压在手里,代理商叫苦不迭,跟移动合作从来就没有双赢,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移动公司的代理商!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7-10 12:43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1-9 12: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7-10 12:43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1-9 12: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形象,挺贴切。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1 10: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你们移动这么复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14 14:46
  • 签到天数: 477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1 19: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三哥 于 2013-11-11 19:42 编辑

    去年文安移动给代理商申请的李宁服装和鞋,就发给代理商了一天,代理商还没有用,然后无条件的收回,大家说这是人干的事吗?申请之前问代理商的脚穿多大的鞋,胸围、臀围、腰围、依次报尺寸,等衣服、鞋发下来,让代理商自己开车去拿,第二天上午又让下午下班之前必须无条件退回,这哪是移动公司的代理商啊?明明拿着当特种兵去演习,呼来唤去的,真拿人不当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8 10: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5 19: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0 11: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2-3 19: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牛B,狂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5 20:2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2-5 08: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3-9-29 09:04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13 11: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5-18 09:57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4-1 14: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也就是发发牢骚还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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