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1905|回复: 6

健康减肥,我有妙招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6-9 07:31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7-23 20: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减肥一直是女性朋友常说不衰的话题,也甚至是她们一生的追求。其实,减肥不光为了美,最主要还是为了健康。现在好多人们称为的富贵病的发病大多都与肥胖有关。所以,减肥不该是女性的专利哟!市面上的减肥产品也是琳琅满目,内服外用各种各样。然而,健康成功减肥除了选择一种效果好,副作用小的减肥产品外,更主要在于自己根据自身条件,制定规划有个人特色的减肥计划。    在这我把自己的一些减肥体会和感受,介绍给大家。首先朋友们要弄明白减肥是要减掉多余的脂肪,而不是水分。同等质量的水和脂肪的体积悬殊,相信大家能想象得出,越是体重下降得快,越说明减掉的只是水分,不光外形看不出苗条,还会只消几顿饭就又反弹回原来的体重。所以,减肥不能急于求成。
        首先,减肥的一项重要工具,不是药品,而是一个体重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减肥计划。逐渐的体重下降,更是你成功减肥的动力和信心。所以,想减肥就要养成每天早起称体重的习惯。
       说到减肥,首先当然是控制食量。俗话说:“早上吃好,中午吃饱,晚上吃少。”这样的饮食习惯不仅适用于减肥,更利于保健养生。所以早饭必须吃,不仅利于排便,还会防止中午过度饥饿,而食量增加。关于吃多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七八分饱”是最佳程度。因为个体差异,个人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平时吃一个馒头,现在改半个,如果三天后体重没有变化,那就需要再减少,如果有下降的迹象,那就可以维持一段时间再减。减肥要循序渐进,切不可急功近利,那样对减肥不利,更对健康无益。最主要呢,还是晚饭。晚上不是只要不吃主食就可以,而是要以晚上睡觉时有饥饿感为度。因为只有饥饿的时候,为维持身体代谢功能,才会消耗体内堆积的剩余脂肪。所以,饿着肚子睡觉最利于减肥,包括午觉最好也安排在饭前睡一会。
       减肥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喝水。每天早起一杯生命水,是被很多养生学者所认同的了。不仅能补充体液,降低血液粘度,减少血小板的凝聚,还能起到冲洗胃肠道的功能。早上起床后,先喝一大杯凉开水(冬季喝温水),要大口一气喝完。这杯水就为你一天的生命活动,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另外,要想减肥,就一定要养成多喝水的习惯。水的消化和吸收过程,不仅能消耗能量,还能利于脂肪的代谢。
        其实,不管是减肥药,还是手法减肥,目的都在于控制食欲,减少食量,以达到收胃的作用。所以,减肥最大忌就是暴饮暴食。如果实在扛不住饥饿,可以通过喝水达到饱腹感,也可以选择黄瓜西红柿或水果这类脂肪含量低的食物,即使少食多餐,也不要过饥或过饱。想像你的胃在一天天缩小,肚腩也在一天天平复,全身感觉越来越轻松,你怎么会坚持不了呢?另外还有一个控制食欲的小窍门,就是不能穿宽松休闲的衣服,最好穿那种又修身又凸显身材,又略小一码的衣服。这样,它会时刻提醒你,少吃少吃再少吃。
       以上是我的一点减肥心得,朋友们还是要因人而异,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祝愿大家吃出健康,活出美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 06:28
  • 签到天数: 59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3 21: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 06:28
  • 签到天数: 59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3 21: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31 20:18
  • 签到天数: 66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3 21: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节食坚持不了其它都行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6-28 07:41
  • 签到天数: 12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7-24 06: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16 00:3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4 06: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减肥中的女人很痛苦!
    但我欣赏丰满型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 15:23
  • 签到天数: 10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7-24 08: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5-15 17:39 , Processed in 0.05396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