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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违法 我们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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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17 14: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大家注意了,住房公积金正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公积金的可以把以前买房子在商业银行的可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了,我们可以节省利息了,这是一项利民的好政策,可是缺了大德的文安县房管局却要求评估并收评估费才能给办理抵押和他项权证,我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物权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房管局的要求对房屋评估和收费实属违法,我也咨询了廊坊市房管局,得到的答复是房管局跟本就没有收房产评估费的任何许可和依据,只能是登记的时候收登记费80元或550元,评估费是由评估公司在客户自愿委托的情况下出具评估报告后收取的,和房管局根本就不沾边,也就是说收费也是违法的。
    请大家一定要维权,不要让我们的血汗钱被贪污。
    维权电话:(0311)12388       031612388、2027473        03165231307

     拨打以上电话立即举报这种违法违规侵犯我们财产的事实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14 08: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17 19: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应写致某某领导,要求回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0-2 08:42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18 08: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违法,要追究他们的责任,公开向维权者道歉。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3-18 18: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在文安政府网站的曝光台上看到的一个帖子,谁知道后来没有房管局没有任何的答复就给给删除了,所以我就上网查讯和电话咨询,这才知道,房管局有多么黑暗,这些年收了多少违法的钱,也知道了我们根本就是受害者,根本就不该交这个钱。楼上说道要致信某某领导和向维权者公开道歉,这个你懂得,可能吗?只要是当局能够认识到我们大家都已经认识到了他们这么干是公开违法的,以后不敢明目张胆的违法收费了就绝对是好的政府机构了。希望大家顶起这个帖子,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事实的真相,知道自己应该维权,当在办理类似的事情时保护好自己。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4 18:4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19 12:44: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19 13: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才不敢解释呢,我看到政府网上曝光台上有一侧反映这个事件的帖子,本想看看房管局怎么答复,谁知道过两天莫名其妙的给删除了,这正代表了他们心里有鬼,不敢正面回答群众的质问,才用这种手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19 13: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这样一置顶帖,不能让它沉,一直到大家都了解此事和县里主要领导看到,过问此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19 19: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联合发布的建住房[2006]8号文,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不得指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实际上,银行对客户发放抵押贷款,评估公司的好坏涉及到了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为了避免风险,银行肯定会对评估公司水平严格把关。房管局不会承担风险,自然也没有道理指定评估公司。通过政府指定的方式,而且收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得费用,显然是严重违规。也就是说任何情况下,房管局也没有法律依据强制我们进行评估并向我们收取高出市场价几倍的评估费。请问房管局:我们百姓的钱去哪了?依靠权力贪污枉法,实在是胆大包天。大家一定要顶起来,用正当手段维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17 17:24
  • 签到天数: 18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3-19 20: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14 14:09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20 14: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给看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4 18:4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4-7 10: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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