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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面包车起火4人身亡,法院迟迟不立案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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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2: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距那次事故至今,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粱厚兰日日以泪洗面,心中的愤懑已经积攒到了极限。因为她知道亡故的丈夫粟有良无法瞑目,知道一天没有个说法,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自己就没法子给死去的老公一个交待,给公婆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交代。


“我不明白,”粱厚兰说:“好好的车子为什么车门打不开,要是能打开,我们家老粟就能逃出来,我们家现在也不会是这个样子。”粱厚兰显得已经有些绝望,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眼中饱含着悲伤和痛楚。


面包车无故起火,司机逃跑,车后门无法打开, 4人活活被烧死


2010年2月5日上午八点,湖南省洪江市岩垅乡的兽医粟有良,在岩垅镇坐上了迎亲的哈飞面包车。这他这天是要和另外六人一起去喝亲戚冯和海儿子的喜酒。头一天司机钦冬玲和冯和海以148元谈好了接送客的价格。接人的松花江面包车是司机钦冬玲向一位叫杨学忠的人借的。


当天钦冬玲还在加油站加了50元的油,上午九时许,面包车停在了冯和海家旁边的小路上。按照当地的风俗,车停下后,立马有备好的鞭炮在边上点响。


当时目击现场的村民反应,最先下车的司机钦冬玲发现车子起火了,随即下车并且关上了车门。先是捡起一块纸板扑火,但是火势很快就烧到了车顶。他随即和村民拿铁桶装水来浇火,火苗却猛得一下蹿了起来,罩住了整个车身。当时的钦冬玲吓坏了,或许是想到赔偿非自己能力可偿,拔腿就跑,根本不顾车上7人的生死。


当时车里的7名乘客,3人冒着严重烧伤的危险把右边车门顶开后,冲了出来。但是被困在后排的4个人,却怎么也推不开车门,被活活烧死在了面包车内。整辆车最后只剩下一个被烧焦的空壳。


相关部门草率调查了事,事件陷入僵局


洪江市安监局局长杨军称,当天上午9点半左右,他们接到报告后,因死亡人数达到4人,第一时间上报给了上级部门怀化市安监局。怀化市安监局刘局长、尹副局长、洪江市委政法委书记、主管安全的副市长李辉连及安监、公安、消防、交警等多个部门负责人都赶赴到了现场,展开勘探和事故原因调查。


“因面包车被烧毁,消防部门没有查到汽车起火原因。”洪江市公安局副局长邓文军称,逃生者和现场目击者不配合调查,取证很困难。而点鞭炮者一度还被指认为死者粟有良。


交警部门查实,司机钦冬玲持三轮车驾照,没有面包车驾照,属违法驾驶。而面包车车主杨学忠聘请无驾驶资质的司机开车亦有过错,该车还过了年检有效期,公安部门遂协调两人对死伤者进行赔偿。

经过近一天的调查和集体讨论,怀化市安监局、洪江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岩垅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认定该起事件属于意外事故,迎亲车载人不是生产经营行为,因此不是安全事故,遂不再组成事故调查组,由公安机关继续处理。

起火原因一直是争议的焦点。据逃生者李泽辉和现场村民透露,起火原因很有可能是,面包车的油箱盖没有盖上,点燃的鞭炮引燃了邮箱从而导致面包车起火。但是这一点也一直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确认。

“意外”事故定论家属难接受,法院立案阻挠重重

死者家属显然对“意外事故”这样的定性难以接受:“面包车将人运到后,车上的人还没有下车,车辆还在营运状态。同时,鞭炮的燃放可以将车辆点燃,就说明车辆本身就有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草率将该起事故定性为意外,是逃避和推脱责任的行为。”

由于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将车主、司机和面包车企业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一并起诉,追究民事责任。每位死者家属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40万元。

但是洪江市法院却迟迟没有正式立案,而是不断的对死者家属软硬兼施的增加压力。岩垅乡党委书记,管司法的一杨姓书记一方面阻止另外三家死者家属,称只要不再起诉,每家可获赔偿一万元,家属纳入低保户,每年可以领取600元津贴。结果这些承诺只是拖延家属不起诉的条件而已,始终岩垅乡党委杨书记的这些承诺一直都没有兑现。

车主身份神秘,死者家属要求立案法院声称没有空

作为主要责任人之一的车主杨学忠,曾经因驾驶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当地法院判处杨学忠刑期三年,但是没多久就放了出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杨学忠的驾照理应被吊销。但是杨学忠依然可以开车上路,并且在今年四月又制造了一起两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仅仅被带到警局问了几句话就放了出来。

这次粟家人要求法院立案迟迟不能成功,也让人不禁对车主杨学忠的背景做出联想。是究竟什么样身份的人,可以将司法掌控于鼓掌之间,一次次的逃脱法律的制裁?

至今当地没有一个律师敢接这个案子,从发生事故到立案,竟然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期间法院一直声称:“没有空,或是直接回避”。法院这样的工作态度让老百姓感到心寒啊,死了四个人这么大的事情,竟然一句没有空就迟迟不肯立案,法院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难道要维护某些人吗?直到现在责任和赔偿的认定也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请给死者及家属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迫于舆论压力,法院勉强立案,称“我们都商量好怎么办了,小心把自己告进去”

死者家属自然不能接受法院不肯立案,通过不断的努力,中国法制日报和南方日报的记者前往当地进行采访和报道,最终法院迫于舆论压力在事发后一年多终于勉强同意立案。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对粟有良的家属说:你们别告了,我们已经都已经商量好怎么办了。你们不就是想要钱吗,你们输定了,小心把自己告进去。法院工作人员竟然这样明目张胆的恐吓死者家属,可想而知,车主杨学忠的背景有多深厚。“人民公仆”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吗?

媒体的介入,法院才勉强答案立案,不知这是可笑还是无知。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那死去的四个人,就要白白枉死吗?难道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就一文不值吗?

驾驶员无资质,车辆设计有缺陷

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死者家属提出了这样的看法:

一,             面包车后门没能打开,是造成这起悲剧的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而鞭炮的燃放就能导致面包车起火,也说明了该款面包车存在这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面包车制造商应该为该起事故担负上责任。

二,             驾驶面包车的司机并没有驾驶证,当日的营运行为属于违法驾驶。而且该车辆还了年检的有效期,因此司机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三,             而车辆的主人杨学忠,借出没有通过年检的车辆,并且没有考虑到借用者是否拥有驾驶资质,而车子自身的隐患和缺陷才是引起该惨案的主要原因,车主必须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死者提出的以上三点合情合理,并且希望通过法院的公正裁判给出一个说法,给逝去者以慰藉,给家属以安抚。

一起事故体现出的,是老百姓维权的艰难

在这起事故发生后,就有很多人劝说粱厚兰,不要太天真,别人有钱有势的,但是这个淳朴的妇女却始终不相信讨不到个说法。但是粱厚兰却没有料到,维权的路会走的如此艰难。

从一开始的事故调查开始,相关部门就没有将起火原因明确,并且还将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 国务院2007年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属于较大事故,应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并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但是当地相关部门以现场燃烧破坏严重,取证困难为由,在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原因的情况下,就将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这是为什么?

在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时候,为什么法院迟迟不肯立案,为什么要家属进行所谓的协调和教育,为什么要在媒体舆论的压力下才肯立案并且迟迟没有一个说法出来?司法的不作为就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伤害,人民公仆的头衔是不是只是一句空话?

自事故发生以来,无论是车主、驾驶员还是车辆的厂家,都没有拿出一个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姿态出来。只是一味的回避和推卸责任,这如何能不让死者家属愤怒和心寒?

现在法院是立案了,但是粱厚兰知道,这也只是迈出了维权征程的第一步而已。9月份终于要开始审理了,到时候会怎么判,判决后被告会不会执行,这都将是未知数,也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中国的平头百姓在遇到类似遭遇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在经不起如此长期的拉锯战,精神、体力和财力上都消耗殆尽的时候,选择了妥协。我们不知道粱厚兰还能坚持多久,这样的维权现象还会在中国持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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