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景海 于 2011-8-22 10:42 编辑
“为民、务实、清廉”之我见 张景海 席变军 王寅辉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鲜明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命题,并把这一命题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任务。不难看出,我们的党对当今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也进一步说明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讲话有着丰富内涵和深刻意义,对现在党建工作来说确实有着十分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指导性。 干部党员要达到反腐倡廉这一要求,必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为民”必须要做到“务实”,“务实”的干部太需要有“清廉”做铺垫,干部“清廉”了就具备了“为民”的基本条件。三者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 为民,顾名思义,就是要为群众办实事,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处处体察民情,时时顺应民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是全党的处事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我们要想过好“为民”这一关,就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人民多做好事,多做善事,不做于民于己不利之事,行为品格严于律己,公道正派,不仅如此,还要一身正气,有如屹立泰山之顶青松,雷打不摇,风雨无撼,方能视为民之“好官”。2008年元月至2月的湖南省、贵州省等地遭遇历史罕见的严重冰冻灾害,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义无反顾、挺身而出,他们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顾自己的安危,克服极端天候和各种阻力,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去,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事事为人民着想,处处为人民谋利,给人民群众以战胜灾难的信心和力量,用随时付出鲜血和生命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为民”的光辉典章。 务实,就是要讲求实际,作风踏实肯干,不浮躁,立场坚定。做群众工作不同于一般的任务,它需要一个过程,列宁说过“真理是一个过程”,群众工作一旦做好了,能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国家的兴旺、生活的富足、身心健康,谁不愿为?这是人们理想的最高境界。可以说共产党员的务实作风就基于这个目标,真抓实干,勇于争先,在“说”和“干”上达到“实”的境界。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为之“实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之“实干”。5.12汶川大地震,从主席、总理到普通干部,从中央政府各级领导到地方全体党员,表现出了我们党的干部真正“为民”的情愫亮节,罡正高风。是他们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受灾地区,是他们奋不顾身、忘我工作,带领人民进行自救、重建家园,是他们给人民带来了生的希望,活的阳光。我党的“务实”,赢得了世界的赞誉。 清廉,就是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当干部不徇私情,才能经的起各种考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应该坚持以廉为重、正派做人、坦荡为官,从工作、生活、社交等方面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保持清正廉洁。纵观党的发展历史,无论是建党初期,还是战火纷飞的年代,无论是拨乱反正时期,还是和平建设的今天,我们党多次进行了作风建设整顿,其中,不乏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革命圣地瑞金流传的“苹果的故事”、“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让我们很自然地悟出了我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这一铮铮现实的充分理由。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和平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制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这又一次说明了清正廉洁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总之,“为民、务实、清廉”是我党执政的一个根本理念,也是我党立足于不败之地的必备品性,更是实现党的最终目标的坚定基石。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纯洁意识,多做好事、善事、实事,上不愧党,下不伤民,对得起祖先,对得起自己,真正把党员的形象和威信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展示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好干部,是“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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