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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357|回复: 9

请政府关注文安民安小区车位车库买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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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9 18:31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9 06: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安小区作为文安县的保障房,却不能给业主们以保障,业主们一次次地反映问题,争取到了一部分开口费免收和评估费免收,但是昨天又听说开发商在卖车库及车位,一个车库13万,一个车位4万。为车库的事,业主们也找过规划局,但听说都是官官想互,根本没有看到规划图。其实大家都明白,规划图上不可能有车库和车位。但是开发商却在明目张胆地卖车库和车位,请问经过政府允许了吗?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本条文规定了车位的两种权属。规划内的车位,建设单位有权出售、出租、附赠,表明这部分车位产权是属于建设单位的;而共有车位,没有“规划用于”的字样,也就是说这指的是规划外的车位。这一点,从最高人民法院《区分所有权纠纷司法解释》第六条中也得到了印证:“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属于建设单位,规划外的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判断一个车位是规划内的还是规划外的,只能依据规划文件,主要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图上标示的车位,是规划内的车位;附图上未标示的车位,是规划外的车位。
    请问我们有权利看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吗?请政府给予答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9 20:20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7-9 15: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18:23
  • 签到天数: 10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7-9 16: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我觉得有道理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9 18: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所有高层住户都团结一致,跟黑物业斗争,政府不管,我们自己来,现在什么形式,文安的领导们不顾及民生,佩服,胆子太大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9-3 13:1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7-10 22: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车库没有任何合法证明,只是打个条子,车位也是一样,明明是业主共同所有的,却要业主去买,真讽刺!多会出事了,建设局长就是你们相关人的榜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10 22: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安小区和其他小区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挑选合理的物业公司,或者自己成立物业公司为自己服务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7 08:30
  • 签到天数: 6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11 05: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安小区和其他小区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挑选合理的物业公司,或者自己成立物业公司为自己服务

    这是正道!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 19:50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7-12 13: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怡和的物业  也是这样的   车位比民安还贵1W租就只能租 70年的什么世道啊
    黑心的物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12 14: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论坛费眼 字太模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12 16: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办法呢,都勾吃着,现在的物业没法弄了,谁也不如他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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