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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仓库/土地] 依然使车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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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6-25 18:2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11-11 18: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怎么现在还有物业在卖车位的呀?不是不允许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另外,《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如果你是该小区的业主,你有权利将你的车辆开入小区之内并停放在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但不包含规划内的车
    第一、根据物业法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下同)的归属,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
    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
    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销售。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在地上划规的停车位是属于我们业主的公摊面积,物业公司在我们自己出钱买的地方划两道线,然后直接卖
    您20年的使用权,这简直就是坑爹啊。

    第二、根据最新的物业停车位收费标准
    2011年,小区停车服务费分为停车场(位)服务收费和外来车辆临时停车服务收费。小区收费停车场必须是经规划许可,实施专
    人管理的专用停车场。停车服务费的指导价为:地上停车场(位)最高不超过30元/辆每月;地下停车场最高不超过40元/辆每月。业
    主所有的独立车库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应在前期服务合同中约定。
    根据上述条件,我们用简单的乘除法,可以计算出,此小区的停车位收费大概每天5元,每月约等于150元,居然是收费标准的5
    倍,算完这个结果,我瞬间石化。。。。
    你说你物业公司收点管理费就算了,而且价格那么高,有点纯属虚构啊,再说你让我一年一年交也行啊,你一收就是20年,我能
    不能在这住20年?你物业能不能在这干上20年!俗话说:顾客就是上帝,现在这世道上帝居然也没处说理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4 17:03
  • 签到天数: 10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1-11 19: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心物业 欺负普通百姓不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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