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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之词,请勿炒作]文安县第四中学老师碰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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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4 11: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逝去的青春 于 2014-11-21 10:19 编辑

11月6日下午 同学们 上体育课 ,学校没操场,同学们在体育老师的组织下,围绕教学楼跑圈
这时老师从正在跑圈的人群中穿过,有个学生躲闪不及时,撞到了老师。无意的身体碰撞,老师躺在地上不动了,随后送到了中医院。

孩子家长出于人道主义,先给被撞的老师1000元先看病,随后第二天晚上孩子家长去看望老师,老师那方说钱不够让拿2000元垫付。好心的妈妈没有考虑什么又回家拿了2000元。本以为事情差不多了,谁知道事情发生的第4天,碰瓷老师这边还以恶心,头晕为理由。说钱不够需要垫付。

孩子家长不能理解了,无意的身体碰撞3000元都不够,还要2000元。
学生慢跑,围绕教学楼,前面有同学,看到时来不及躲闪,碰到了老师,老师却在医院躺1个星期,至此时老师那边还想转院。
看不到师德在哪里?您是想借机会退休,还是想借机会教育学生如何碰瓷。
孩子家长感觉事情不太对劲,事情发生在学校,还是在上体育课的情况下,在老师规定的跑圈路线上发生的事情,学校应该付主要责任。
百度:《学生只要不是故意就没有责任,老师在工作期间受伤应享受工伤待遇,医疗、休息都由学校及社保机构承担,不能在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再让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出任何费用》

但学校从事情发生到孩子家长找学校,学校也没有拿出1分钱。找校长解决问题,校长却找个主任挡事。一周过去了,学校一分钱没有拿出来,却让孩子家长继续给老师送去治疗金。孩子家长见学校这么推脱,
老师那方却步步紧逼,我们说事情发生在学校,老师这属于工伤,要找学校解决。(老师那边却说是你孩子撞得,我就找你,我不管其他的。我孩子(老师的孩子)怕有极端想法,事情闹大谁也不好处理。这都是老师方的原话)
( 这是学校跟老师难道是串通好的?一个推脱一个紧逼,欺负农民)
孩子在这次事件中3000元对大人不是大数对孩子却是心里压力极大,望各大媒体传播起来为孩子主持公道,还社会一个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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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参与人数 1魅力 +1 金钱 +1 激情 +1 收起 理由
123qq + 1 + 1 + 1 碰瓷这老师叫嘛,男的女的,教初几,知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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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4 12: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意思是体育老师倚老卖老,这事说不清,不能听一面之词,你们这事还是经公吧。
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在这发这个,小心人家以诽谤罪告你。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4 12: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碰瓷也没人找学生碰瓷吧,最起码出门找个宝马5系或奔驰E级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4 13: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纵然是学生不小心撞坏老师,也应该由学校来负责,如果没有撞坏,那这个老师的品德可是要不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0 05: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11-15 06:2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的做法有点欠妥,过分了。这样以来会给孩子造成很大心里负担,不利于健康成长。这事的发生,学校负有主要责任。
    首先,学校有责任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合格的教学场地,上体育课却没操场,这是不能过关的。
    其次,体育老师对课上学生们的一切表现负有监护引导的责任,出了事,未成年人责任不大,是老师监管不到位。因为是学生们在老师指导下跑步的。这是撞人,体育老师应该提前制止那个老师穿越跑步队伍的行为,避免意外发生。试问,如果是撞了车呢?后果更严重吧?
    再有,学校可以为该老师申请工伤。
    最后,该家长可以找上级领导部门协调解决,而不必一味花钱,看意思这钱花不完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5 08: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若真如楼主所说,这事真让人气愤! 就是不按在校伤者不是老师讲,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首先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若不从跑圈的队伍中穿行,出的了这事吗! 现在事出了他自己的责任占七成以上!还有脸找学生要医疗费!  头晕、恶心都是街头讹人伎俩,不能光听他说,医学检查可以排除的!
          给钱填不了无底洞,一分也不能给了,并且也不找人调解,家长一方,你就等他告你,现在该干什么干什么去。走司法程序,就需要举证,真相就大白天下了。 讹人的一方,让他猪八戒照镜子。  要是楼主气还不出,孩子心理和学业都受此事影响,产生了伤害。楼主还可以告学校管理不当,受伤的老师师德有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3 19:1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11-15 19: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7 08:30
  • 签到天数: 6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1-15 21: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1、事情首先学生有责任,毕竟是学生撞到了人;2,这个老师也有一定的责任;3既然是在学校上体育课,是在体育老师的指导下跑圈,学校应该是有一定责任的。
    我不是律师,只是自己的理解!
    如果伤不重,协商一下们快点把事情解决也就得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18:23
  • 签到天数: 10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1-16 04: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讹人,这就是人民教师呀,(只能代表自己)整个就是,社会人无赖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7 10: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在学校里发生的事,就应当学校负责,即便老师受伤,也应该由学校负责,算工伤,不应该由学生负责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7 14: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学们上体育课 ,学校没操场,同学们在体育老师的组织下,围绕教学楼跑圈

    这时老师从正在跑圈的人群中穿过,有个学生躲闪不及时,撞到了老师。


    楼主说的这段话都属实,那老师全责,没什么需要过多解释的,标红色的都是重点。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7 19: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至于责任方的界定俺不是律师拿不准,知道的事实是当时该老师被撞昏过去了,现在缓过来点还没康复,估计看到这些言论还得气个半死,该老师是四中的老教师,打听一下吧她可不是讹人的人,这论坛是讲言论自由可是版主涉及人身攻击也不用把关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7 19: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闷呢,这图片来自谁人之手呢,听说当时现场老师们都吓坏了,不可能顾得拍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18 2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在责任没分清之前,是不能调解的。假如是学校的责任,当前双方经调解,学生出一定的费用后,老师出院了。老师还觉得受罪是因为“老师”的称号之故,才做出让步的。学生花钱还觉得占了便宜。那学校岂不是逃脱了责任。
           假如是学生的责任,应该赔偿各种损失,包括住院费和误工费等等。
           这事要想搞清楚最后是联系CCTV今日说法,栏目组请到的法律专家是我们普通人请不到的。
  • TA的每日心情

    2011-10-24 08:43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1-19 10: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万卷 发表于 2014-11-15 08:56
    事情若真如楼主所说,这事真让人气愤! 就是不按在校伤者不是老师讲,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首先应 ...

    从这哥们的话语能听出来,你这人从心里上 对教师这个职业就有所歧视,动不动就提什么师德师德,你知道什么一坨老鼠屎脏了一锅粥么?不要因为那一坨老鼠屎就说整锅粥都难喝....试问,一个正直青少年的大小伙子在没有任何反应措施直接发力撞到一个中年女人身上的时候什么样子?当大人大小孩子的时候,你自己觉得没用力,而孩子已经承受不了的时候,经历过么?为什么一说恶心就是讹人的计量?还是街头的?不是屋里的?如果不是学生一方,如果没有看过检查报告的话,这位仁兄说的结论是否有点早?是否欠妥么?话说过来,其实这不是你自己的错,也是现在这个社会道德的沦丧!老人倒了没人扶...也就是这样意思!还有一点就是,我认为现在的人们都是这个思想,不是自己的人就算死了也不心疼,是自己的人 就算倒了也哇哇哭... 本言论不针对任何人,只是有感而发!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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