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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此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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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13: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很简单,法院把单位宿舍楼的门房给卖了,而且只卖了几千元,造成宿舍楼住户丢失了大量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等,还有好多住户家中被盗,请问做为执法机关,做这种不合法的事,谁来监管?百姓财产损失谁来承担?
我们要请媒体来暴光,请信访部门来维权,请政府为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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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29 18: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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