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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政府有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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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11 14: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县政府投资了N元建设的森林公园和水景公园里的点睛之笔 IMG_20141110_135430.jpg IMG_20141110_142027.jpg 两个不同的园子,两个不同园字,请懂文化的高人给解释一下这两个字的差别。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11 15: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繁简之别。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5: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学生们有几个识的繁体字的,政府在公共场合用繁体字是不是不合适!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6: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汉字的整理和简化也成为协会研究的目标之一。但协会成立后,人们对于新文字的热情远远高于汉字简化。(主要指的是创立一种拼音化新文字以取代汉字,)协会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全国各地近百种新文字方案。同时,全国各地新文字研究组织也纷纷成立。据统计,仅1950年一年全国就有60个县进行了新文字的推广活动,14000多人参加学习,6所大学和3所中学把新文字列为正式课程。但当时对于这个问题中央还没来得及考虑。刘少奇回信给吴玉章说:“可以组织这一团体,但不能限于新文字,汉字简体字也应研究整理一下,以便大众应用。”
  1950年7月,吴玉章在全国文字改革协会干部会议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文字改革应首先办“简体字”,不能脱离实际,割断历史。直到此时,简体字的研究和选定工作才真正开始。
  1952年2月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收集民间及民国以来主张汉字简化学者们的建议,
  1952年3月25日,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成立,开始着手拟定《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专家们采用普遍通行的简体字为主,辅以草书楷化的方法,选定了在群众中比较流行的700个简体字,拟出第一稿。
  1953年底汉字整理组选定了338个流传最广,笔画也比较简单的简体字,拟出了《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二稿。
  1953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设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4年2月收录了1634个简体字的第三稿拟出了。
  1954年10月8日,由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54年11月3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对《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五次稿再作必要的修改。汉字整理组在第五次稿的基础上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798个简体字、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251个手写体汉字简化偏旁)。
  1954年底提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于1955年2月公布于人民日报上,7月,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由董必武为主委,郭沫若及作家老舍都是该会成员。同年10月,草案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得到大多数委员的认可。
  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印发《汉字简化方案草案》30万份,征求意见。自《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至同年7月的半年多时间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收到各界群众的来信和意见书5167件,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20万,其中赞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人数占97%(《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1956年1月1日全国报刊实行横排,使用简化字。
  1956年1月28日通过简化字515字(一说是517字)及简化偏旁54个。分四批推行。
  1956年2月1日,第一批230个简体字和30个类推偏旁正式公布。在民间已经应用了千百年的俗体字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1964年国务院又公告了《简化字总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使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第三表是由第二表类推的1754字,共2236字,这就是今天通行大陆的简体字,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6: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化字已经推行了50年,现在公共场合再出现繁体字是谁的错误!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6-28 07:41
  • 签到天数: 12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11 17: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起了老毕给潘晓婷题的四个字  环球大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11 18: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虎机 于 2015-1-11 18:57 编辑

    个人感觉,这种带书法性质的东西还是繁体字美观大气!建议楼主应该上疏国务院或者教育部把清华、北大、人大....... 的牌匾统统砸了换掉!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11 19: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传统的东西不能丢!绝不能让以后的孩子们不认识繁体字!可以不写,不可以不识!我倒是觉得这种书法性质的东西用繁体字非常好!可以让孩子们都认识繁体字。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6-10-30 19:31
  • 签到天数: 19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1-11 1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8楼说的比较客观,我同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14 08: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1-11 19: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百姓什么事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0 20:18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1-11 20: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徐郭旧货市场 于 2015-1-11 20:11 编辑

    让水泡过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6 07:09
  • 签到天数: 103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12 07: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18:23
  • 签到天数: 10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12 08: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书法角度上说繁体字丢不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12 08: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眼光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9 11:09
  • 签到天数: 123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16 19: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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