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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文安车震视频-请文安公安局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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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3-13 16: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也说车震 于 2015-3-13 17:20 编辑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多次转发了一则名为“文安车震”的约3分钟的视频,该视频显示,视频为车外“执法人员”(有警服)录制,一对男女在野外,一辆小轿车内,衣衫不整,男方说话为文安话,女方未说话。车外人说话有文安话,有类似霸州、围河一带口音。车外人有“这大屁股噢”、“开门”、“穿衣裳,快开门”等话语。车内男方有“两口子,你们怎么着?”
这段视频,内有穿有警服的工作人员出现。
该视频不仅损害了文安人民的形象,一定程度上损害的更是国家机关的形象。
请文安县公安局核实,是否是执法人员所录制?是否我县境内执法人员,属何处管辖?受何任务出警执法?车内男女是否存在卖淫嫖娼及吸毒、聚众淫乱等违法行为?
上传视频的是何人?其行为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该承担何种责任?


164220au98a3halll29v2l.jpg


车震2.jp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3-13 16: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敏全律师呢?大家等你来帮忙解答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16 00:3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3-13 17:44: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3-14 07: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3-26 07:16
  • 签到天数: 25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3-14 08: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XB,请使劲~哈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3-14 14: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安人不再大街上操就不错

    点评

    哥们 你这话就伤众了昂 别因为一粒老鼠屎 就否定一锅粥啊  发表于 2015-3-15 10:46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0-16 19:21
  • 签到天数: 10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3-15 20: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5-3-21 20:4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3-16 15: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6 21:43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3-16 15: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希望执法机关抓几个逃犯,哪怕小偷小摸也这么“勇猛”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1 20:47
  • 签到天数: 32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3-17 09: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好的视频呢!只是图片。。。。我是来偷窥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3-17 19: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损害他人形象。蛋疯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7 08:30
  • 签到天数: 6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3-18 08: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卖淫嫖娼,公安局就管不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10 20: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3-18 16: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干就指着抓这个活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7 11:03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3-18 17: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的某帖子已被删除。原认为论坛是讲道理,辨是非的阵地,却原来是骂街发泄的地儿,叫我好失望。看来中国的法治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部分人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需大踏步地提高,特别是执法部门。否则,轰动全国的法治事件便有可能在文安发生,绝非危言耸听!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2-14 19:47
  • 签到天数: 4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3-18 22: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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