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4601|回复: 0

海德公园一期绿化工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3-18 03: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德公园一期绿化工程
    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Y20110201601 海德公园一期绿化工程 公开  750 2011-12-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2年6月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2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2月2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08年2月~2011年2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住宅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08年2月~2011年2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住宅景观绿化工程,且符合以下二个条件中其中一
    条: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获得园林绿化及
    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其他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5)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
    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6) 企业必须 在资格预审截止前 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
    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未实行登记管理的专业承包资质除外。(7)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
    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投标申请人办理
    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工程拒绝园区施工单位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料如下: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最新的单位职工
    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简介、投标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工程业
    绩[包括工程的以下完整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主体验收记录)、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若有)等]、企业近两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和审计报告、《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若无信用手册须 在资格预审截止前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
    工程登记证明》)、投标确认函。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格预审办法:采用下述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部入围。付款方式如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
    成合格工作量的75%,竣工验收通过资料齐全后支付至完成合格工作量的8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5%。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2月23日至 2011年2月23日,每天上午 9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6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牛  丽
    联系电话:010- 51113228   63836586
    传真:010-63836586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3-29 19:00 , Processed in 0.04831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