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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遗失后 在哪儿刊登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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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7 10: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税务登记证遗失如何补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0条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通常情况下没有对刊登媒体作要求,只需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即可。登报说明后,需要准备书面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刊登声明的报刊杂志的原样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涉及的处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遗失税务登记证属于“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理时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经办人协调一下吧,通常我们经办的这类情况按照100-300元的标准来处理。
    登报格式:
    ◆青羊区奥迪玩具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号510623198409104539,遗失作废
    ◆成都市温江区三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号:510115794908394)遗失作废
    特别提示: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要求,在其区属范围内的单位,凡税务登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在刊登遗失声明时,必需写明发证时间及发证机关。
    更多登报资讯请登陆:www.npads.net四川报业广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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