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2657|回复: 1

美车轩2015年张北自驾游火热报名中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9-15 18:40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7-5 17: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国宾护卫 于 2015-7-5 17:25 编辑

    张北坝上草原位于张家口市张北县以北,曾经是清帝秋游巡猎的地方。这里空气纯净,污染极少,是一处保存完整的天然草原。这里生态系统完整,有“沙平草远望不尽”、“风吹白草天无际”、“深草卧羊马”之咏。绿草、蓝天、白云、牛羊成群、驼铃声声、百鸟欢歌、蒙古包、奶茶、手把肉、羊肉蘑菇汤、莜面窝窝香,一派塞外草原风情。
    活动特色:住蒙古包、骑马、摄影、篝火晚会、烤全羊、草原天路
    【活动组织方】
    美车轩汽车会馆
    【活动赞助方】
    文安县海鼎汽车分期服务中心
    文安县七匹狼运动服饰专卖店
    文安贝钠利机车俱乐部
    【装备要求】
    1、换洗衣服(草原上晚上较凉、带厚衣物)想拍美照的带裙子。
    2、各类充电设备、身份证。
    【交通工具】
    自驾
    【费用说明】
    费用AA,
    1、蒙古包高级豪华间每人800元。
    2、集装箱别墅每人650元。

    包含费用:中都草原度假村门票、餐费、住宿费、草原天路门票。
    两天自驾游保险费。
    【报名方式】
    1、发送短信
    张北自驾+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用于为参加的队员上2日户外保险)发送至15132666700(可电话咨询)
    2、本次活动群
    微信群号:13603160804备注自驾
    【活动时间】
    7月18日至19日(两天一晚)

    【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添加微信13603160804,支付成功发送短信即可
    2、到店支付:到美车轩汽车会馆缴费确认
    支付时请备注您的报名姓名,谢谢!
    报名以确认为准,确认后请及时缴费。
    报名确认后,活动出发前三日(不含三日),可进行名额调整;报名确认后,活动出发前三日内(含三日)名额不可调整,未能参加请找替补或A费用。
    【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7月10日

    请关注活动当天天气预报,如有恶劣天气,发起人将在计划中公告取消
    1、免责声明:户外活动必有风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参加者一切责任应自负!本活动只可能接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为队员。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官。
    2、纪律要求:请仔细阅读活动计划。队员应体现团体精神,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活动中服从领队指挥。为保证上述免责声明的公正性,队员在任何时候有权中途退出活动自由行动,但应承担由此给其他队员增加的财物负担(比如分摊车费或进山费)。严禁乱丢垃圾,尽可能带走别人的垃圾。
    3、特别说明:领队有权决定最终队员名单,对被拒入队者不作任何解释,发布队员名单中正式队员之外者请勿自行随队。
    【免责条款】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签订户外免责承诺书,方可随队出行。
    如果你也爱自驾,加入我们团队!


    QQ图片20140804090028.jpg QQ图片20140804085741.jpg QQ图片20140804085436.jpg QQ图片20140804085419.jpg QQ图片20140804085310.jpg QQ图片20140804085254.jpg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18:23
  • 签到天数: 10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7-12 05: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4-19 19:34 , Processed in 0.073139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