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2042|回复: 8

城管又威武了一次,长得像蒋介石不交管理费也照打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3-3 00:41
  • 签到天数: 6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16 17: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3.jpg

    浙江省奉化市溪口镇是历史人物蒋介石的故居。然而在今年的国庆黄金周,“蒋介石”却在故乡惨遭毒打。

      10月2日,在进入溪口镇武岭公园的街道上,一家名为“蒋正泰”烧烤店的门口围满了游客。记者挤进人群看到,“蒋介石”身着一件被撕烂的国民党制式军装站在门口,其脸上充满着悲愤的表情,而在“蒋介石”旁边的桌子上,则架放着一张写满控诉的纸板。放眼店内,除一片狼藉以外,墙壁上写有“绝食抗议”、“还我人权”等标语。

      “这是在给蒋介石的家乡抹黑。”“不给钱就打人,这跟土匪没有区别!”在现场,游客们纷纷对“蒋介石”的遭遇表示同情。

      据了解,“蒋介石”本名叫杨浚宏,是福建福州人,今年64岁,因外形酷似蒋介石,曾经在某电视台的《开心明星脸》栏目中获奖。去年,他居家搬迁到溪口镇之后,在武岭公园门口开了一家摄影店,靠与游客合影赚钱。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浚宏的名气逐渐传开,诸多媒体都对他进行了报道,诸多明星也纷纷找他合影留念。凭借着生意日渐兴旺,杨浚宏开始搞起了多种经营。

      “不给城管交钱,他们就找人来砸店!”杨浚宏介绍,开店以来,他每月都会向当地的城管执法大队缴纳一万元的管理费用,而今年以来,管理费用由一万涨成了两万,后又涨到三万。因为本小利薄,杨浚宏实在拿不出“飙升”的管理费用,于是近期就拒绝了继续缴纳。“拒缴之后,在10月2日晚上六点四十分左右,天已蒙蒙黑,一群手持铁棍的混混就闯入店内,在店内一阵乱砸,把我和妻子打成了重伤。”说到这里,杨浚宏显得气愤不已。

      杨浚宏说,被打后,他们拨打了110报警,警察来拍了照就走了。他们要求调取监控录像,查出凶手,但是执法人员以天黑看不清为由拒绝提供。

      记者建议杨浚宏向相关部门反映。“没用的!我们照章纳税,我们这个店还能养活十多个人,权益却得不到任何保障。”店内的一名工作人员指给记者看他们的工商营业执照,上面有摄影照相项目。一位穿着国民党制服扮演女秘书的店员说,在多方反映无果的情况下,大家现在只能采取绝食的办法来表示抗议,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6-28 07:41
  • 签到天数: 12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0-16 18: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要是在国民党那时候他们敢,弄死他!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9 15:25
  •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16 22: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6-9-12 21:15
  • 签到天数: 148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0-17 07: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管理什么了,需要交纳那么多的管理费!操社会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6 12:14
  • 签到天数: 7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7 09: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4-22 20:21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0-17 10: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共产党的天下,你装蒋介石还不管你,那他们就不是城管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1-14 09:23
  • 签到天数: 9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20 16: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无语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8 10:16
  • 签到天数: 73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0 17: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3 21:04
  • 签到天数: 30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21 15: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7 19:46 , Processed in 0.051583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