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9303|回复: 13

翠隆轩的水煮鱼油为什么不让打包带走?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0-21 21: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猪八戒 于 2015-10-21 21:03 编辑

今天大家聚会,好高兴去翠隆轩吃饭饭,点了一份水煮鱼,真是不赖,等美美的吃完饭,水煮鱼还有好多,我们从来剩饭打包,正当我们打包水煮鱼的时候,服务员好突然出现在我们后面,把手伸过来,抢夺我们手上的水煮鱼,并且说水煮鱼的油禁止带走,吓得我们赶紧把水煮鱼倒了回去,真是吓死宝宝了,😭😭😭绝对不夸张,服务员真的是过来夺我们的袋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要就给你了,抢什么?真不明白,水煮鱼的油为什么不让带走?为什么呢?难不成回收再利用?抓狂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1 21: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中对过那个翠隆轩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0-21 22: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再利用啊,你才知道啊?哪个地方的水煮鱼的油都不让打包的啊,所以说去饭店吃饭可以准确的告诉你,每道菜里面的油都不是好油,真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6 07:09
  • 签到天数: 103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0-22 06: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0-22 09: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复使用,恶心至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0-22 10: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猜测不让打包的理由有这么几个:
    1、配方是保密的,水煮鱼玩儿的就是那汤料配方,带走细细研究,万一外泄砸自己饭碗。
    2、怕你回去化验出来那是地沟油,里面有皮鞋,塑料,橡胶之类的各种营养成分。
    3、一般水煮鱼是不能打包的 因为那个不是一般的烫 袋子会化的。
    4、最牵强的理由,图个吉利,把水煮鱼留下,年年有余,年年有鱼。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2-7 20:3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10-22 10: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怕你去化验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1 20:47
  • 签到天数: 32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10-22 11: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答应他老公回家带水煮鱼回去吃。。。。你剩下这么多就想端走?人家老公正守着白牛等鱼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2 08:12
  • 签到天数: 28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10-22 14: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一定有不可告人的事,大家懂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4 17:03
  • 签到天数: 10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10-22 18: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饭店水煮鱼的油都是不让打包带走的,这个是个常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6-28 07:41
  • 签到天数: 12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0-22 19: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让带回去就不带,带回去也不是什么好油,你懂得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1-6 12:2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10-23 13: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收在利用的可能比较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22 13:01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11-8 08: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都不让带走
    下次弄点化验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6 07:09
  • 签到天数: 103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3-10 07: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让大包,不然点菜前先告诉一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8 14:16 , Processed in 0.07229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