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2319|回复: 0

文安一小伙趁车主醉酒,冒充亲戚盗车被捕!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7 15:20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5-27 15: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后本打算找朋友去唱歌,途中偶遇一“醉酒哥”躺在车上意识不清,便产生盗窃其车辆的念头,冒充“醉酒哥”亲戚将其车辆开走据为己有。5月12日,文安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2016年2月份一天的下午,王某在饭店酒过三巡后,打算去文安县某KTV找朋友唱歌。当王某来到该KTV门口时,发现有一辆黑色朗逸牌轿车停放在KTV门口并且驾驶室的门是敞开的,王某悄悄看了一眼,发现车上司机正躺在驾驶员位置昏昏欲睡。于是王某便萌生偷走该车的念头。恰逢此时,有一人找到该朗逸轿车的车主想让其将车挪开,以便将自己的车开出来,但是多次跟朗逸轿车车主打招呼都未果。王某利用这个机会谎称自己是朗逸轿车车主的亲戚,可以帮忙将车挪开,随后,王某便上了该轿车将车从KTV开出来并一路往东行驶。

             在路上,王某得知该“醉酒哥”家住在文安某小区,于是开着车将其送至该小区门口,当“醉酒哥”下车后,王某便将车开走了。将车开走后,王某怕被人发现便将偷来的车停放在了某中学宿舍区。殊不知,醒过酒来的轿车失主已经报警。几天后,王某自认为风平浪静了,便将车暂存到一物流公司里,几天之后王某将车上的车牌摘下来,甚至将车借给自己的朋友使用。在此期间,王某发现自己偷车之事在网上被曝光,担心事情败露,将该车开到朋友家里存放。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顺藤摸瓜将王某抓获。
    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的财富享受起来才更加惬意,王某这种自认为“巧妙”的生财之道最终只能身陷囹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16 11:06 , Processed in 0.05577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