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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陋习 争做文明文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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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28 06:09
  • 签到天数: 11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9-28 07: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干部群众:   

           自新一轮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以来,全县干部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狠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城乡文明秩序,使城乡面貌发生了崭新的变化,城乡环境更美了、路更宽了、地更绿了、城更亮了、人更文明了,广大干部群众在共建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不文明现象,为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确保如期实现创城目标,县文明办通过向社会各界征集,梳理总结出文安县百姓反映强烈“十大不文明行为”,现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告别不良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全面提高素质,向十大不文明的行为宣战:

           不随地吐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私搭乱建,不乱涂乱画,不放养宠物,不乱闯红灯,不违章停放车辆,不噪音扰民,不破坏公共设施,杜绝商家侵街占道。

            为全力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措施工作,我们要改变婚丧嫁娶、节日庆典、开业庆典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了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身边环境,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决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请选择安全、低碳、环保的电子爆竹或者喜庆音乐等方式。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移风易俗,告别不文明行为,为创建文明县城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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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7-9-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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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9-28 09: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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