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2-8 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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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36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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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罗玉凤自称是“前三百年、后三百年”才出一个的人物,也的确真是个“人物”。 据网友爆料:因为凤姐发布“我要烧了美国移民局”的恐怖言论,在美国遭人控告,据悉,美国警方已立案,针对凤姐的法律程序已经启动,凤姐的遣返和入监只是时间问题。
罗玉凤的嘴巴是人所共知的。她要末不开口,一开口就保证能“雷”死人。她可以自称世上第一才女,可以自诩是天下第一美女,甚至还声称她要给奥巴马做情人!全不知这天下还有“厚颜无耻”这四个字!
记得去年这个时候,当她一到美国,是何等的踌躇满志!不但立即表示“我要去找奥巴马了!”而且还斩钉截铁地说:“出国就没有打算回去”,原因是“我在中国被讨厌”。
听到她的这一句“我在中国被讨厌”,许多人也许误以为罗玉凤还是有点自知之明,因为她至少还能认识到自己在“在中国被讨厌”;但如果稍加分析,谁也就明白:她的“我在中国被讨厌”之说,言下之意,其实却是“我讨厌中国”。要不,她怎么一到美国就表示“出国就没有打算回去”,并且“不想在这里被人讨厌”呢?
但谁知,大话还犹在耳,这位刚上了美国的《人物》杂志的人物,马上又要进美国的监狱了。可见,她不但未能幸免在美国也被人讨厌,而且还被讨厌得将面临牢狱之灾!
不过,罗玉凤的面临牢狱之灾,却也让人发现,中国要远比美国有“言论自由”:因为在中国,无论罗玉凤如何胡说八道,大众无非都只是一笑了之,根本不会较真;而在美国,除非你保持沉默,否则,你就必须对你的“言论”负责。
这真是六百年才出的一个活宝。难怪有人说,罗玉凤也不必回来了,就在美国的监狱里待上一段时间、好好反省吧!——只是不知道她是否会讨厌美国的监狱?或者她是否也会被美国的监狱所讨厌呢?
附注:改毕这一博文,读到皇城一兵先生的《“芙蓉”能上春晚,“凤姐”能不?》忍不住饶舌几句,这就是:就算哈文想邀请“凤姐”上“春晚”,“凤姐”也来不了了!但可以肯定,对“凤姐”而言,美国的监狱也许要比中国的春晚新鲜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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