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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7年 受贿1575次:这样的记录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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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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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17 15: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2月,刚任几个月河南省封丘县县委书记的李荫奎被“双规”。专案组进行调查后,发现他在担任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贪污受贿上千万元,先后一千五百七十五次受贿,创下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法制日报12月15日)

    在7年时间里,受贿次数达1575次——平均不到2天的时间就受贿一次——这还包括双休、节假日的“加班加点”。看来,此官员以受贿的高频率而“出名”,绝非是浪得虚名。

    这1575次的受贿是凭什么完成的?受贿次数没超过1575、贪腐数目却超过一千万,现在还“潜伏”着的还有没有?
    若不是一个“偶然”事件——900多名居民举报污染企业,牵出了李荫奎的贪腐行为,可以想象——那第1575次的受贿会是最后一次么?

    是900多名举报污染企业的居民“歪打正着”的水平太高?还是其它方面的问题?
    贪官的贪腐行为不一定都会牵涉到900多人的举报,仅凭一些“偶然”事件“暴露”贪官可靠么?

    不一定所有贪官的家里都会遭到小偷光顾,等到盗窃案破获才会暴露“财产来源不明”;不一定所有的贪官都会和二奶、情妇反目,不一定所有和贪官反目的情妇二奶都会举报贪官;不一定所有贪官的前妻都会因感情和财产分割等原因,带着贪官的儿子进行“亲情反腐”。

    公开透明是权力最好的消毒液,阳光监督是权力最好的防腐剂。

    公开透明能让公众清晰的看到权力的运行轨迹,有效监督才能保证权力的素质。官员也是人,不能完全指望他们有权力自肥的机会时能自我遏制贪欲——这就好比,对一个正常的俗男人(宗教界人士除外),不能指望他和美女裸睡时不起“反应”——从古到今,不起“反应”的可能只有一个柳下惠办得到;而且,做这个可能的判断都还要把他“坐怀不乱“的传说当做事实。

    说到底,保证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遏制贪腐行为;保证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1575次的受贿记录或者就可能是个永远的记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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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2-17 15: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贪官,贪官大多数是有本事的官。自汉朝举孝廉开始,中国的官员选拔制度就开始走向了正规化,层层选拔,层层考试,一直到后来的科举制度,对于官员的选拔不可谓不严格。大抵统治者也都怕所选拔的官员太不像话,不仅“大失朕望”,一个不好,激起民变造成统治不稳,是哪个朝代都受不了的。无论是举孝廉还是科举,除了考察官员的学识见识之外,对被选拔者品德的要求相当的高,“孝廉”更是只重德行。

         再说新中国的选拔制度。解放之初,高考录取大中专加起来去去十几万,不可谓不是精英。聘任时层层监督,所选大部分都是勤勉有能德才兼备者,上任之初无不是朝乾夕惕兢兢业业为国家人民工作。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选拔制度,却难免官员贪腐,原因何在?有人认为处罚力度轻,犯罪成本太低造成。此说不能说没有道理,然明朝时将贪官剥皮塞草立在衙门,每个官员上任伊始要先瞻仰上任贪官仪容,处罚可谓言,犯罪成本可谓高,但贪官还不是照样前赴后继,屡禁不绝?有人认为官员公布财产,所谓的阳光制度可以防止贪腐,不能说这样的制度没有效果。但历来在中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再阳光的制度,层层对策之下,其效果恐怕都会大打折扣,不能完全令人满意。
         其实,再好的制度,只要不能取得根本性的效果,那就是制度本身有问题:贪腐禁而不绝的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制度的缺失。从历朝历代到今天,对官员的监督制度不少,有效果者少,为何?颠倒监督关系造成的。以前的时候是父母官,官员本来就是治理老百姓的,监督官员靠的是官府的督察员等类似机构,形成官官相护的利益集团就会是必然的了。今天我们虽然改了名字叫做“公仆”,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和查处力度,但监督体制与以前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还是用官府的机构——官员来监督官员,其能达到的效果就会是显而易见的了。
        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呢?我认为办法还是有的,虽说不能使贪腐灭绝,但时至大为减少,还是可以做到的。方法就是改变监督体制,变官员监督官员为人民监督官员。在一个几乎全民羡腐人人想当公务员的社会,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唯一的途径是充分发挥人民对官员的监督作用,且官员任期满卸任后仍然处在人民的监督之下。也就是说,任何官员卸任后不再是官员,也不是公务员。没有了晋升的制度和渠道,在任的官员才可能改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的工作方式,才不会用全部的精力去迎合上级官员而丝毫不顾治下子民的感受。只有如此,所有官员才能真正明白自己为什么人工作,对什么人负责的问题。
         当然,具体制度需要由相关部门去研究实行,怎样能真正的发挥人民的监督作用,也不是一两篇文章能说清楚的。但是如果只像当今这样,试图依靠政治思想教育,依靠党委领导下的纪委和政府领导下的反贪部门去反腐,说到底还是靠官员自觉,自己监督自己。处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指望官员发挥精英作用,自觉自律,靠党性觉悟而不贪腐,岂不是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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