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3495|回复: 7

[家长里短] 留点清醒给自己,何必让死后高消费吓着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14 19:13
  • 签到天数: 39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4-5 14: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值清明节,和人死后的话题自然就多了起来。宠物的墓地比人的豪华,丧葬的费用居高难下,20年的租期又引发了许多话题,“让人死不起”似乎成了诸多民众的话题!这股民间的哀怨之气,不知道会扶摇冲到几宵?

      活着要幸福,死后要风光。凡是常人,大多都有这个想法。从祖先到现在,高坟大墓的没少鼓捣。王侯将相,平头百姓,都极尽所能地把这段生前死后事料理得有模有样。可惜,那些王侯将相们遭遇了中国式挖墓团,盗墓的偷偷地挖,专家们光明正大地掘。谁也没有真正的安息,连骨头都成了别人的玩物。据说,曹操的坟墓居然出现好几个座,分布在几个省。更甚者,有一座坟里边的头盖骨居然有两块。

      高房价已经压得平常人喘不过气来,如今墓地飞涨的价格和狗屁政策也考验着人们心理承受的底线。到底是谁这么疯狂?舆论谴责有钱人、投机商、炒房炒墓者的呼声一边倒。这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话说回来,没有我们大家的趋之若鹜、争先恐后的争抢买卖,他们的生意能这么火爆吗?

      电视里常出现姚明、郭晶晶为鲨鱼作的广告,叫“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如今,被高房价和高墓价伤害的人们,跟鲨鱼一样的可怜。可伤害鲨鱼的,是可恶的人类。伤害人们的,除了暴利商人和投机倒把的炒者以及监管部门的疏松外,难道没有人们自己吗?

      人活着,抢什么都似乎能理解。有闲钱买个大房子,不管贵贱地用光了一生积蓄,有个舒服的屋;怕核辐射抢来食盐,虽然知道上当了但在日后还能用,上当受骗是因为自己不想受伤害。可你死了,人都没了,墓地再好你能享受着什么呢?人死花落去,值得人留恋和怀念的,还是你活的如何,而不是的墓地啥样。

      邓小平一生为党为国为人民,死后的骨灰由亲人撒入了大海,真正的魂回自然。他老人家要想给自己建个墓,哪个富人能及?虽无墓穴,却有丰碑。安息在天地自然之间,长立于享受改革成果之人的心头。伟人都有榜样,为啥我们有一些人还想不开呢?

      不管穷人富人,留给子孙的不一定是多么豪华的坟墓,而是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留前者,只能是后人的负担;留后者,才是给子孙的真正宝贝。特别是咱们穷人,活着时,不能自认穷命,而要自强不息;死之后,没必要迂腐的搞什么英魂长存。墓地价格爱他妈咋高咋高,不去操这个心。真的魂归西去时,咱也学学伟人,虽不能同入大海,但也可融进江河。别搞那些死要面子活受累的事,让那些高价墓地变成炒作者的自留坟吧。到时,如果真有魂灵,咱可随伟人在水里畅游,更为沃土良田做了贡献,不也是善事一桩么。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7-28 00:01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4-5 14: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4-5 14: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百姓来说活着不孝顺死后修个大墓有何用。

    提倡  尊老敬老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0-8 09:03
  • 签到天数: 14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5 23: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7-4-16 22:51
  • 签到天数: 14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6 15: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4-19 14:52
  • 签到天数: 29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4-7 09: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8 12:09
  • 签到天数: 111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4-7 10: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7 15: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墓地一天一个价,跟楼房差不多了。
    想买的抓紧买吧,真心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5-2-23 05:52 , Processed in 0.09900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