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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网上关于综合执法暴力执法,不规范执法,乱执法等事件比比皆是。看到这些新闻最关心的就是“不会是我们文安的事吧”,嗨,万幸,还真不是。从这一点来看我县综合执法应该是文明的规范的,是值得文安百姓称赞和表扬的,每一个文安人都为拥有这样一支从来没有在新闻和网络上曝光过的执法队伍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俗话说“立警为民,执法为民”,我们的执法队伍是经得起考验和监督的。但是文安人民的监督权利却被谁“强奸”了呢。2011年12月26日下午,正值文安三小下午放学之际,忽闻人声嘈杂,原来我县综合执法局正在执法,好感动,好欣慰,这么冷的天气为了人民你们出来执法,你们辛苦了,向你们致敬。只见一个卖粽子的老者在苦苦哀求,他的粽子和车正在享受帝王般的待遇——被我工作人员正义凛然的抬上了写有“综合执法”大字的车上。(奥!插一句,这辆车有没有牌子没有注意,反正我们是执法车,不知道是谁赋予他们的特权,平时在大街上转悠执法的车有些根本就没有牌照,而所谓的牌照就是“综合执法”四个大字,向盖了玉玺一样耀眼夺目,至高无上。但是据我所知国家没有哪一条哪一款规定“综合执法”的车不用挂牌照,只要挂四个字“综合执法”就可以了。这就是所谓的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了?)看到此时既有对老者的同情,又有对我们执法队伍刚正不阿,大义凛然的钦佩。但最差强人意的事在这个时候就发生了......
可能是人民正常的心态,也可能是好奇,但我认为是监督——整个过程被一位接孩子的家长母亲用手机拍下来了。正义,规范的执法无可非议,和谐,自然的监督是人民的权利。但是这一简单的行为被我们执法队伍中的一名高参看到了,他走过来呵斥到“你为什么录我们的像,马上删掉”——哈哈,你为人民正常执法怎么还怕人民监督呢?矛盾啊。你们的执法又没问题,接受人民的正常监督有何不妥。此时此刻,真不明白这位“聪慧”的执法者当时是如何想的。这位母亲不愿意删掉,表示说“我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吗?又不是偷拍你们?”但是争辩是无用的,人家是执法部门要你删你就得删,抉择,抉择,还是抉择。这时这位家长的丈夫从车里探出头来随口问了一句“你们执法要是没有问题,怎么怕我拍,难道你们没有执法证?”——人民监督执法的权利被逼迫到了边缘。何为人民监督?何为赋予人民监督的权利?还没有做什么呢?监督的权利就被“强奸”了。
语不惊人死不休啊!这一句反问彻底惹恼了我们的执法队伍。几个可能没有执法证或者是临时工的人撤到了一旁,一位好似领导的人来到了车前,掏出自己的执法证说“。。。此处省略一百字。。。”(奥!再插一句,没有执法证的一群人在一个有执法证的人的带领下就可以执法,让我不仅想起网络上发生的那些事“出事了,告诉民众一声他是临时的,我们已经把他开除了”,那要是不出事就可以到处执法吗?哈哈,如果那样外出开车就一个人有驾驶证,遇到检查的就说我们是一起来的,有一个驾驶证谁开还不行吗?)此时此刻,我们执法队伍表现出的强势真让人佩服,但是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这位家长的丈夫就没有问问的权利吗?交警查酒驾,那交警喝了酒谁来查呢?问都不能问吗?笑话,现在的社会“除了老娘是真的”假的的太多了,人家问问都犯法吗?不就是问问你有没有执法证吗?很正常呀,人民赋予你的权利,你是受人民监督的,连问问的权利都没有,你“强奸了人民监督的权利”。
最后不知是谁报了警,警察来了,维护人民权利的卫士来了,家长丈夫和执法领导都在表白,接下来“。。。此处省略二百字。。。”执法的权利受到了挑战,人民的监督遭到了“强奸”。人民就是人民,此时,卖粽子的老者走过来语重心长的对民警和综合执法的领导说“都是我的缘故,别怪他,怪就我吧,不关他的事”。无语,无语,还是无语!人民的监督权利哪里去了,执法的雷池越者毙命吗?人民给予你的权利,你们应该听听人民的心声。这个家长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文安四十万广大人民,难道连人民的嘴你们都不让张吗?正常规范合理合法的工作执法行为,为什么经不起推敲,为什么经不起人民的监督?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此处省略一千字吧。。。”
试问是谁“凌驾”了人民的倾诉?试问是谁“泯灭”了人民的意愿?试问是谁“强奸”了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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