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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情人节先离婚再复婚 称只为讨个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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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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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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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15 16: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14日,情人节,为了讨个好彩头,让自己的结婚纪念日更有意义,很多新人选择在这一天结婚。但是有一对已婚夫妻,为了讨个吉利,将结婚证上的结婚时间改为2月14日,竟然选择在这一天离婚再复婚。

      新婚夫妻要求离婚再复婚

      “你好,如果我们今天办理离婚,还能在今天再复婚吗?”上午9点,万柏林区婚姻登记处,一对小夫妻的提问让在场人无不侧目。“你们是什么意思?”工作人员以为自己听错了。“我们今天想先办离婚,再办结婚。”小夫妻肯定地说。

      这对小夫妻的要求让在场的人都感到奇怪。“我们主要是为了选个好日子结婚。”丈夫解释,他与妻子相识一年多,今年两人想举办婚礼。婚礼前,他们找了个熟人选择结婚的黄道吉日。熟人告诉他们,根据他俩的生辰八字,他们在龙年立春以后结婚会大吉大利,白头到老。“前几天我们刚领结婚证,但是没想到算错了日子,在立春前就领了结婚证。”领结婚证第二天小两口就来到婚姻登记处,希望更改结婚证上领证的时间,但是按照规定结婚证上的时间不能更改。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婚,重新领结婚证。“当时告诉他俩结婚证上的时间不能更改,两人就走了,没想到今天居然又来离婚。”工作人员回忆,当时工作人员还给他们做了思想工作,告诉他们生活是否幸福与领证的时间没有一点儿关系。

     另类行为引来议论纷纷

      “今天是情人节,你们为什么要选择今天离婚呢?”记者问。“我们不是选择今天离婚,我们是想选择今天结婚。离了婚,再结婚,结婚证上的日期就改为2月14日了。”丈夫说。“结婚证上的时间就真的那么重要吗?”记者又问。“当然重要,谁结婚不图个吉利呢?”丈夫肯定地说。“那在情人节离婚你觉得吉利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夫妻俩不愿回答。

      由于小夫妻坚持离婚再结婚,工作人员只得按照规定办理,“婚姻自由,只要两人都同意离婚,我们就得办理。”工作人员说。
      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由于两人结婚时间不长,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还没有改为已婚。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办理离婚证,必须先到派出所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小夫妻拿着材料悻悻地离开了婚姻登记处。“刚结婚就离这也不吉利吧?”“离了再结不成二婚了吗?”“这俩人是在开玩笑吧?”……小夫妻刚走,在场的人就开始议论纷纷。“我完全无法理解,尽管大家都希望讨个吉利,但是像这样的有点儿太过了吧。”在现场办理结婚登记的王先生说。“毕竟结婚是一生的大事,他们这样在意时间也可以理解,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同样办理结婚登记的李晓婷说。

      领了离婚证马上去复婚

      下午4点左右,这对小夫妻拉着手来到万柏林区婚姻登记处,他们已经到派出所把婚姻状况改为了已婚。在离婚登记窗口,他们出示了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领了离婚申请书。“你们想清楚了吗?是自愿离婚吗?”当两人提交离婚申请时工作人员最后问。两人回答:“是”。很快一本离婚证从离婚登记窗口递出。

      拿到离婚证两人打开看了一眼,又牵手来到结婚登记窗口,递上身份证、户口本和刚刚领到的离婚证,“麻烦,请给我一张结婚申请表。”丈夫说。夫妻俩的行为引来周围人好奇的目光。履行完相关手续,小夫妻领到了新的结婚证,与他们前几天领的证封面和照片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结婚登记时间为2012年2月14日。

      领到新结婚证两人便匆匆离去,两人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记者了解到两人都是“80后”。

      虽然符合规定但不提倡

      “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无论结婚还是离婚,只要是双方自愿,就可以办理,没有具体规定说离婚后多长时间才能再婚。”太原市民政局基政处处长王文刚介绍,从2003年开始,国家就取消了离婚需要单位开证明的规定。结婚和离婚的手续都简化了。结婚只需要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需要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再婚需要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

      手续简化本是为大家提供方便,但是有很多人对待婚姻的态度却因此变得轻率。“有些人为了追求好日子草率结婚,曾经有过结婚当天就离婚的事例,但是当天离婚又复婚的事,我还是第一次遇到。”王文刚表示,这种行为并不违反规定,但是不宜提倡。“我们每天都会接待很多办理结婚和离婚的人,无论是登记在哪一天,都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因此,我们希望大家不要集中在所谓的好日子登记,面对婚姻大家都要理智。”万柏林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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