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3046|回复: 0

朋友诚邀加入四十情怀QQ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3-3 14:1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3-3 14: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项目找资金QQ群:207599514
    北京四十情怀(4)聚会群通告
    四十情怀群规:
    本群只接受30岁以上喜欢参加聚会的朋友(全国各地均可,只要有机会来北京聚会 )!请加入本QQ群:207599514;
    希望各位啦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入群好了!多谢!!
    入群男女的条件:年收入十万以上者!谢谢!!
    聚会目的:拓展人脉,志同道合!即,知己=知识+朋友+理解+缘分+养生!
    聚会方式:自由发起,不拘一格!
    聚会费用:原则AA制,欢迎赞助!
    聚会地点: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选定!
    年龄限制:低于30岁者不得入群!
    聚会话题:严禁谈政治与黄赌等违法行为,其他均可!
    备注:本群绝对禁止向本群人员推销产品
    ;如果有好东西,可以免费品尝或免费赠送!
    --------------------------

    ★★★有资金找项目QQ群:206103432
    北京四十情怀(3)聚会群通告
    四十情怀群规:
    本群只接受30岁以上喜欢参加聚会的朋友(全国各地均可,只要有机会来北京聚会 )!请加入本QQ群:206103432;
    希望各位啦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入群好了!多谢!!
    入群男女的条件:年收入十万以上者!谢谢!!
    聚会目的:拓展人脉,志同道合!即,知己=知识+朋友+理解+缘分+养生!
    聚会方式:自由发起,不拘一格!
    聚会费用:原则AA制,欢迎赞助!
    聚会地点: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选定!
    年龄限制:低于30岁者不得入群!
    聚会话题:严禁谈政治与黄赌等违法行为,其他均可!
    备注:本群绝对禁止向本群人员推销产品
    ;如果有好东西,可以免费品尝或免费赠送!
    -----------------


    ★★★朋友诚邀四十情怀(2)QQ群:197282497
    北京四十情怀(2)聚会群通告
    四十情怀群规:
    本群只接受30岁以上喜欢参加聚会的朋友(全国各地均可,只要有机会来北京聚会 )!请加入本QQ群:197282497;
    希望各位啦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入群好了!多谢!!
    入群男女的条件:年收入十万以上者!谢谢!!
    聚会目的:拓展人脉,志同道合!即,知己=知识+朋友+理解+缘分+养生!
    聚会方式:自由发起,不拘一格!
    聚会费用:原则AA制,欢迎赞助!
    聚会地点: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选定!
    年龄限制:低于30岁者不得入群!
    聚会话题:严禁谈政治与黄赌等违法行为,其他均可!
    备注:本群绝对禁止向本群人员推销产品
    ;如果有好东西,可以免费品尝或免费赠送!

    -----------------------------------

    ★★★朋友诚邀四十情怀(1)QQ群:193506554
    北京四十情怀(1)聚会群通告
    四十情怀群规:
    本群只接受30岁以上喜欢参加聚会的朋友(全国各地均可,只要有机会来北京聚会 )!
    希望各位啦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入群好了!多谢!!
    入群男女的条件:年收入十万以上者!谢谢!!
    聚会目的:拓展人脉,志同道合!即,知己=知识+朋友+理解+缘分+养生!
    聚会方式:自由发起,不拘一格!
    聚会费用:原则AA制,欢迎赞助!
    聚会地点: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选定!
    年龄限制:低于30岁者不得入群!
    聚会话题:严禁谈政治与黄赌等违法行为,其他均可!
    备注:本群绝对禁止向本群人员推销产品
    ;如果有好东西,可以免费品尝或免费赠送!
    -----------
    通告:
    请各位修改自己的群名:
    性别(男人用M,女人用W)-见面称呼-职业特长-年龄
    例:
    M-老毛-养生酒-48
    Men(男人)/woman(女人)
    备注:年龄低于30岁,年收入少于10万RMB者,请自动退出本群!!
    00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4 21:58 , Processed in 0.051772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