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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原平:会议纪要落实国家法规
2月26日,山西原平政-府在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和财税等工作。纪要如下:
一、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会议传达了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近年来,市国土资源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山西原平政-府要继续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秩序不能乱、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的工作要求,合理压缩项目用地规模,继续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山西原平:会议纪要与国家法规
会议要求,一要做好土地规划修编工作。山西原平政-府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市、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预留好发展空间。各专业规划要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时,新村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老村改造面积。市财政要将规划修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工作进度予以拨付。山西原平政-府二要做好村级土地协管员聘用工作。要按照上级要求,在每个行政村聘用1名土地协管员,原则上以本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干部等为聘用对象。要明确协管员的待遇、职责、奖惩。协管员补助经费从土地出让金中划拨,由市国土局具体发放。三要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全市国有土地收入要严格执行《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盘活的存量土地收益中,市政-府调控部分主要用于发展市域经济和公益性事业。四要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要把矿产资源纳入国土资源统一管理。今后,除环保节约型或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可办理矿产资源许可证外,其余的一律不予审批;已审批的,要严格监管,必须同时具有环保、安全生产、林业等相关许可才能生产,到期后予以终止;省、市审批的采矿权,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履行完所有配套手续方可作业。确需拍卖矿权的,由市国土(矿管)局提出意见,报市资源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山西原平:会议纪要与国家法规
二、关于全市财税工作
山西原平政-府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今年1、2月份全市财政收入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近期召开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对2008年度乡镇(办事处)税收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对全市财税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纳税大户进行表彰,下发《关于加强2009年全市财政收入管理的意见》等。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进一步认清今年财税工作的严峻形势,强化责任,明确目标,振奋精神,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挖掘税源,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全面完成财税征收任务。市财政部门要抓紧编制2009年度财政预算,在保运转、保工资、保重点的前提下,统筹兼顾,保证其他正常工作需要。山西原平:会议纪要与国家法规
三、关于召开市政-府全会工作
山西原平政-府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关于市政-府全会会务筹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市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市、市人代会议精神,细化分解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双十工程”和重点工作。会上,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就各自分管口2009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向市政-府递交目标管理责任书。山西原平:会议纪要与国家法规
会议强调,市政-府全体会议后,山西原平政-府原则上不再召开由主要领导参加的部门专业会,以便于各级各部门集中精力抓工作落实。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抓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上,通过多开现场会,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山西原平:会议纪要与国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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