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丰富广大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广大青年提供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增进青年间的交流,经研究,共青团文安县委、文安县广播电视局、文安县文化体育局决定联合组织举办“华亿卡杯”文安县第三届青年歌手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和地点 1、举办时间:2012年4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举办地点:县行政中心礼堂(决赛)、文安县广播电视局三楼演播厅(初赛、复赛) 二、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年龄在16—38岁,文安籍或在文安学习、工作的非文安籍人员均可报名(需是非专业音乐工作者)。凡获得过前两届比赛的一等奖获奖选手将不在参加本次比赛。 2、演唱方法:流行、民族、美声唱法均可(民族、美声唱法合为一个组别,流行唱法单设组别,报名结束后,参赛选手将不得在更改组别)。参赛歌曲为内容积极向上的歌曲,内容贴近本次比赛主题,各阶段比赛的参赛歌曲经组委会确认后,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更换歌曲曲目。 3、演唱形式:可采取独唱、对唱、重唱等多种形式。复赛、决赛时选手需自备伴奏,碟片一律使用CD伴奏(自带乐队者除外),并且保证音质清晰。大赛鼓励参赛选手演唱原创歌曲,并予以适当加分。每个节目的参赛的人数最多不能超过6人。 4、比赛着装:比赛服饰要得体大方,充分体现青年特点,与歌曲内容相吻合。 三、比赛办法 比赛按演唱方法划分为民族(美声)和流行两个组别,分初赛、预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阶段:根据全县参赛选手报名情况,分场次在广播电视局三楼演播厅进行初赛,初赛采用海选方式,分取各组前30名进入复赛。 2、复赛阶段:复赛将进入正式比赛程序,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上场顺序,选手完整演唱自选歌曲,评委现场评分,根据得分情况,分取各组得分前10名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阶段:取得决赛资格的选手,按组别重新抽签决定比赛顺序,评委现场评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获奖歌手。 组委会将于比赛前1—2天通知参赛选手具体比赛时间及地点,对迟到或缺席选手将做弃权处理。初赛、复赛和决赛时,每位选手(或演唱组合)可以演唱同一首歌曲。 四、报名办法 以各基层团队组织为单位,向大赛组委会推荐选手,每个基层团组织原则上至少推荐1—3名选手(或演唱组合),文化活动活跃部门也可视情况适当多报,个人参赛选手也可直接到组委会报名。参赛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交纳报名费20元(在校学生免收报名费),于2012年4月15日以前及时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共青团文安县委(县行政中心大楼223房间;联系电话:5231640)。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组别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大赛组委会将向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杯,并给予物质奖励。 注:各阶段比赛细则将于比赛前夕下发到参赛选手手中。同时,各参赛选手自行办理比赛期间意外事故保险,如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和费用由参赛选手自己承担。 附:“华亿卡杯”文安县第三届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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