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1667|回复: 3

死者为大 漫天要价:骨灰盒利润超过贩毒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5 14:58
  • 签到天数: 18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4-6 09: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生产厂家那里,一般的骨灰盒即便加上物流成本也就在二三百元,那么,等销售到消费者手里时,又是一个怎样的情况呢?


        记者日前来到上海西宝兴路实地调查。这个路段临近上海宝兴殡仪馆,沿街几乎全是大大小小的殡葬用品店面,被称为“殡葬一条街”,记者调查发现,在这里几乎买不到千元以下的骨灰盒。


        在一家名为“祥和殡葬服务社”的店内,迎面的几排玻璃橱窗内摆放着数十种不同材质和样式的骨灰盒,标价牌上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店主说,骨灰盒一般打四折。记者指着一个标价为15800元的骨灰盒问什么材料的,店主答:“黑檀(木)的,(打四折后)6000多元。这个是乌木的,要高档一点,打折下来8000多元,这个紫檀木的打折下来1万多元。”


        记者粗略一算,在这里,黑檀木的骨灰盒标价高出了20多倍,最终的售价也是出厂价的约10倍。

        在另外一家名为“吉祥殡葬用品店”的店内,店主拿出一本厚厚的骨灰盒图册,里面的价格同样是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店主说骨灰盒打八折,“1万多块这个打(折)下来8000多元。”

        ——业内人士:百姓不懂行 殡葬代理挟“死者为大”漫天要价

        上海宝兴殡仪馆副主任任黎伟分析说,由于骨灰盒的材质很难辨别,而且普通百姓也不清楚个中行情,“所以很多‘一条龙’代理和殡葬用品店就可以漫天要价,一个进价1000元的骨灰盒‘一条龙’可能卖到4000元、5000元。我们(宝兴殡仪馆)有198元的平价骨灰盒,但‘一条龙’会卖到1980元。”

        在宝兴殡仪馆的骨灰盒售卖区,设置有一个分辨假冒伪劣商品的展示专区。“有不少客户拜托我们鉴定骨灰盒材质,最终发现购买的所谓高档红木其实是用低档木材甚至是树脂材料伪造的。”任黎伟说。

        任黎伟透露说,为了不让丧家接触殡仪馆的治丧服务人员,殡葬代理会想尽各种办法和说辞。“如果家属想询问或者比对一下,他们就会以‘死者为大’为由打马虎眼,不作解释,也阻止家属询问其他人。只要家属接触不到正规机构的信息,‘一条龙’就可以任意忽悠。”

        由此不难看出,骨灰盒之所以成为暴利商品,一个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普通人对于骨灰盒的材质、销售渠道不了解,难以辨别,另一方面则是殡葬代理会找到各种理由“忽悠”家属、阻止其获得正规机构的信息。

        ——打破“天价骨灰盒”怪圈需多管齐下

        不少业内人士指出,要打破“天价骨灰盒”的怪圈,当务之急是在殡仪馆内大幅度提高平价骨灰盒的供应量,同时物价部门还应颁布骨灰盒政府指导价,对一些超出正常赢利范围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监管。

        同时,这些人士也指出,当前红火的殡葬代理业是推高骨灰盒价格的一个重要推手,值得警惕。

        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会长王宏阶表示,目前上海约50%的市民治丧还是委托殡葬服务“一条龙”代理。在宝兴殡仪馆,殡葬代理带过来的客户占据了客户总数的70%。

        “这些殡葬代理受利益驱使,利用死者家属特殊状态下的心理,随意提高骨灰盒报价,他们给死者家属提供的骨灰盒一般都在正常价格的10倍以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

        业内人士指出,其实只要“一条龙”难以在获得死亡信息、获取遗体方面“捷足先登”,所有的“坑蒙拐骗”就难以“施展”,所以民政和卫生、社区等部门应联手合作,从源头上进行防控;对于价格欺诈、合同诈骗等行为,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则应加大举报、查处力度。此外,我国10多年前颁布的殡葬法规并没有覆盖近些年兴起的殡葬代理行业,如今要予以加强监管,相应的法律法规需完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6 21:09
  • 签到天数: 22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4-6 10: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你,下呀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4-6 11: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5-10 16:43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4-7 17: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7 06:42 , Processed in 0.057458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