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油粕期货是我国期货市场中较为成熟的品种体系,多年来其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功能的有效发挥与交割制度息息相关。2013 年以来,大商所相继推出仓单串换业务和三步交割法,并持续扩大仓单串换的试点范围,在提升买方客户交割便利性、增强期货市场服务产业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大商所在交割业务上的重要创新,促使油粕期货成为我国广大油脂、饲料企业发现价格、管理经营风险的重要工具。更多资讯参考腾云资产 1 仓库交割与厂库交割并行 以大豆为原料,以预压-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后可得饲用豆粕。豆粕是大豆提取豆油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是棉粕、花生粕、菜粕等12种动植物油粕饲料产品中产量最大、用途最广的一种。《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F/DCE D001—2006》中规定了用于交割的豆粕质量指标。 豆油是大豆加工的油脂产品的总称。豆油按其加工程度可分为大豆原油和成品大豆油。大商所豆油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以我国豆油国标为蓝本,项目设置、数值选取基本一致,同时根据现货市场要求对个别指标及取值进行了微调。 棕榈油是从油棕树的棕榈果中榨取而来的一种植物油。棕榈果经水煮、碾碎、榨取工艺后,得到毛棕榈油,毛棕榈油根据不同需求,通过分提,可以得到24 度、33度、44度等不同熔点的棕榈油。大商所的交易品种为24度棕榈油。更多资讯参考腾云资产理财产品 豆粕、豆油、棕榈油三个品种在交割业务方面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如在仓单选择上都可以同时采用仓库仓单交割和厂库仓单交割。不过,在交割方式上,豆粕、豆油可以采用一次性交割、滚动交割和期转现,棕榈油仅适用一次性交割和期转现。 银河期货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期货日报记者,油粕品种的仓单业务流程与其他品种基本相同,只是在交割预报定金数量、入库检验方式、标准仓单集中注销时间等方面略有差异。 在交割预报定金环节,豆粕交割预报定金与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相同,为10元/吨,而豆油、棕榈油的交割预报定金为30元/吨。 在货物入库检验环节,豆粕、豆油与黄大豆1号相同,在货物入库后,首先由仓库进行检验,待检验合格,仓库将检验报告报送交易所,再由交易所委托质检机构对货物进行复检,而棕榈油采取仓库一次性检验方式,即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规定对商品进行检验,在入库商品检验合格后,交割仓库出具检验报告。 在标准仓单集中注销环节,豆粕在每年的3月、7月、11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进行标准仓单注销,豆油在每年的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进行标准仓单注销,棕榈油则要求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内注销标准仓单。 在仓库提货环节,豆粕、豆油要求买方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而棕榈油要求提前5个自然日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 此外,该负责人提示,豆粕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离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45 (含45)个自然日。更多资讯参考腾云资产在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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