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4772|回复: 3

中国教育,纸上谈兵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6 21:09
  • 签到天数: 22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7 07: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张培秋 于 2012-5-7 07:47 编辑

    现在离中国教育部倡导的素质教育已经很多年了,可是离2009年高考不到二十多天,就开始反对奥数一等奖加分,反对很多的应试教育,我看只是一家之说!只要不废弃高考制度,只要不对中国高校教育进行改革,那将会滋生更多的2009年大学生的无辜失业。现在很多百货商业,还在糟尽中国的大学生卖东西呢,小学生都会的,还要何必读那么多年的书后再回归原点?说什么培养储备人才,我看那些大学生有几个是干部了?
      中国从隋唐开始,就开始科考了,到现在还不是老样子!当然我不否认没有高考,农村的孩子永远可能得不到应有的教育权益,还有很可能中国将会埋没大量的科技人才!可是现在高考让现实给粉碎了,不取缔中国的本本主义,不来点实质的改革,我看中国人的骨子里那点虚荣将会毒害多少千秋后代。我个人认为,中国完全可以取消高中教育,全部可以初中考大学,要不就进中职或者大专,没有必要在青春期正好谈恋爱的时刻,读大学,然后催生出高校周围旅店林立,性备品店多如牛毛。如果中国不进行大学年龄改革,将会滋生出不学无术的败类。央视记者走访中国大陆的大学,很多学建筑工程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连最基本的施工图纸都云里雾里,更不用提怎么设计了!现在很多大学毕业后上班一族,也公开说,自己在大学什么也没有学到,那中国教育部还办大学干嘛?为了无所谓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为了在人面前显摆,更为了让外国人不承认除了教育部部属大学的其他学府?
      我们的国家不已经有过纸上谈兵的赵括,不也是死在秦国冷兵器下,难道我们的国家需要培养出很多废物后,就开始废除形式的八股制度?难道我们的高校就不能开始整治自己的内部环境,丰富教师队伍的师德和智慧建设?难道我们的国家一辈子都要这样进行没有必要的透资?现在大学毕业生的论文大都是摘自网络,没有自己的一点观念,学了市场营销的人或许比他们学校路灯下卖茶叶蛋的老太婆对实践都不如!我开始为中国的后代担忧了,为何只有张朝阳那一代清华学子就能创造搜狐?为何只有五四那一代的老师才能被人经久不衰的推崇?难道我们的国度从来都在压制人才,从来就没有对教育进行过投资?难道我们那些挤破头皮上大学的人都是免费读书了?
      当一个国度没有从深层次的去考虑教育制度的时候,历史会用流血的代价让这个民族警醒!更可怕的是这个民族还在打在素质教育的幌子,赶着鸡鸭去应试教育的市场吆喝?一直以来,我就觉得中国的教育理念有很
    多的问题,小时候我从来就没有上过幼儿园,现在倒好,孩子这一代三岁就开始读书了,然后读到博士毕业了,就三十岁左右!一辈子大半光阴就在读书,根本就没有选择自己青春的权力!还要周末面对各种辅导班,还要对老师送礼,这一切都是高考惹的祸,这一切都是中国人骨子里的不实干让教育钻了空子!当我们的孩子在饱受教育折磨的时候,我们能幸福吗?当我们原本觉得孩子读了大学,就可以放心了,现在还不是要给他们毕业后买房子,还要每个月补贴他们生活费,在杭州和厦门,很多大学毕业生没有父母工资高,甚至连生活开销都不够,这样的教育不让那些国务院政府官员痛彻心扉?这样的生活不让教育部的部级官员难受?
      我们一直以为读了大学比中职体面,可现在中职生工资比硕士可能还高时,我们能为自己的虚荣再解释些什么?我们的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很是糟糕,然后高等教育更是一塌糊涂,这样的制度还能延续多久?今年的高考还在继续,还在造就多少孩子准备浪费时间的象牙塔之梦!如果说中国高考状元现在基本都没有做出很好的政绩和业绩,其根本原因就可能时智力被提前开发了,等到实用的时候,就开始透资!还有根本就是社会和中国人自己在一步步把这些曾经被誉为天之骄子的人推向心里疾病的深渊。
      中国教育,该如何改革?该怎样进行反思?这些就由自认为可以把中国带向光明的学者和政府要员深谋远虑吧。如果我出来帮他们解决了,老百姓还要这些开着豪华小车的人吗?还需要这些让很多中国人住不起房子的人干吗?
      轻轻的我,自从一个天堂到另一个天堂,从杭州到厦门,我深深的忧痛,深深的为共和国的朝阳一代哀惋,也许是他们太温驯,也许是中国父辈太执着表面化的恭维……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7 08: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颇有同感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7 10: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0 10: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24 14:44 , Processed in 0.08113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