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大众论坛 -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位招租
查看: 1878|回复: 5

智障青年走失5年 流落文安终获救助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17 11:07
  • 签到天数: 39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6 15: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7161026223692.jpg

    图为左各庄卫生院医护人员悉心照料汪小山。 王震/摄

    7月6日,家住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建南镇凤凰沟村的汪元东、汪先进,将一面绣有“医德高尚 造福民众”的锦旗送到了我县左各庄中心卫生院领导手中。对该院广大医护人员无微不至的照顾和救治土家族智障青年汪小山的举动,叔侄二人连声致谢。

    6月30日早上刚一上班,左各庄中心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就发现,门诊大厅门前躺着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浑身散发着难闻气味、神情木讷的男子,不管大家问什么,该男子始终一言不发。副院长刘永福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同时叫来刘济浩、苗盛森两位医生帮忙,将该男子抬到了急诊室。经过X光透视、血液化验等常规项目检查,发现该男子左眉骨处有擦伤,左侧髋关节有陈旧性损伤。同时,从种种迹象判断,该男子疑似患有智障等精神疾病。为进一步检查治疗,医护人员帮该男子剪了发、洗了澡,对其伤口进行了消毒和包扎治疗,随后打来了可口的饭菜,买来了两套新衣服帮他换上。在此过程当中,该男子始终不予配合,而医护人员总是耐心疏导、不厌其烦。

    为了掌握更多的信息,医院专门安排有丰富临床经验的苗盛森医生照顾该男子。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的心理引导,该男子终于开口说话,陆陆续续地说出,自己是湖北武汉人,叫汪小山,今年22岁(实际年龄为24岁),在上中学期间离家出走,已4、5年没有和家人联系。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院长王连昌立即与湖北省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经多方查证终于查明,汪小山是湖北省利川市建南镇凤凰沟村人,土家族。在读高中二年级时,不知因为什么原因离家出走。经过多方查找,医院最终与汪小山远在福建莆田打工的么爸(小叔叔)汪元东及弟弟汪先进取得联系。叔侄二人得知喜讯后半信半疑、激动不已。经过简单的筹备,叔侄二人带着赶制的锦旗,坐了30个小时的火车到达廊坊,后转乘汽车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左各庄卫生院。在病房中,失散多年的叔侄、兄弟相见的那一刹那,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后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据汪元东介绍,汪小山5岁时父亲不幸去世,母亲留下他和一岁半的弟弟改嫁。汪小山于2006年离家出走,身上只带着400元钱到北京闯荡。家里人想尽办法四处找寻,始终渺无音讯。当接到左各庄中心医院的电话后,一家人悬了5年的心才终于放回了肚里。当日,左各庄中心医院派救护车专程将汪小山叔侄三人转往廊坊,在那里将对汪小山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在临近分别的时刻,汪元东、汪先进紧紧拉着医护人员的手泪流满面,不断重复着:“文安人真好,这里活雷锋真多!我们全家人一辈子也忘不了你们!”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在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左各庄中心医院坚持不懈地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在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院广大医护人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救死扶伤、义务就诊、送药下乡的先进事例数不胜数。像救助汪小山这样的事例,仅近两年就有两三起。院长王连昌告诉我们:“‘人人都是文安窗口、事事皆关文安形象’的理念已深深根植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心中,大家都铆足了劲,要用实际行动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添砖加瓦!”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 签到天数: 114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7-16 16: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8 10:16
  • 签到天数: 73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7 10: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7-31 14: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7 11: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8-24 22:3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7 21: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5-3 22:20
  • 签到天数: 9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7-19 13: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omsenz Inc. ( 冀ICP备12019373号-1 ) 法律顾问:常全根律师

    GMT+8, 2024-11-30 08:58 , Processed in 0.058048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