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洪涝灾害发生后统一指挥调度,安全转移安置灾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北省救灾应急预案》、《河北省主要行洪河道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灾害分项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2)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3)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4)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5)顾全大局、服从调度、临危不乱、紧张有序; (6)社会动员、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灾结合; 二、防汛转移安置基本情况 (一)防汛转移安置任务 我县位于冀中地区,东邻天津市的静海县,西靠任丘市,南与大城接壤,北与雄县、霸州两地隔河相望,地势低洼,洼内最低高程2.1米,承担上游14个县的沥水和大清河、子牙河、东淀、白洋淀的洪水,文安县共有383个行政村,总人口49.312万人。包括文安洼、东淀两个蓄滞洪区和牛角洼、文安县城两个防洪确保区。一旦来水,约36.08万人需要转移。 1、文安洼蓄滞洪区文安部分 文安洼地处大清河系中下游,洼内最低高程2.1米,承担上游14个县的沥水和大清河、子牙河、东淀、白洋淀的洪水,涉及到文安、大城两县。当大沽水位6米以下,由于文安洼内一般村庄避水房基都在2-4米以上,部分村庄可就近高地避水,水位与房基持平,需打防护基坝1-2米,没有转移任务。当大沽水位6-7米时,文安县有9个乡镇、管区、二所敬老院、二个园区、一个国营农场,共涉及128个村街, 31744户,119746人需转移,由新镇镇21个村,文安镇13个村,城内5所学校,史各庄镇4个村,苏桥镇15个村负责接收安置。当大沽水位7-8米时,文安县有13个乡镇、管区、二个国营农场、二所敬老院、一个机床市场、一个经济开发区,共涉及198个村街,54913户,212415人需安置,由新镇镇22个村,苏桥镇14个村,史各庄镇3个村,文安镇13个村和城内17所学校负责接收安置。 2、东淀行滞洪区 当大沽水位8米以上,涉及文安县6个乡镇19个村,7298户,28637人需要转移安置。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电话:5255600),县防汛转移安置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其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根据防汛转移安置应急工作需要,组建临时工作组。工作组包括: 综合调度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转移安置的各项工作。 查灾核灾组:负责灾害发生后的灾情统计、核算损失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信息反馈组: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一)启动条件 1、当白洋淀周边蓄滞洪区已充分运用,十方院水位达到10.8米且继续上涨,运用王村分洪闸向文安洼分洪。 2、当第六堡水位达到8.0米,且继续上涨威胁天津市区安全,若白洋淀十方院水位高于10.8米,在充分保持河道泄洪能力的情况下,在滩里隔淀堤扒口向文安洼分洪。 3、若贾口洼已充分运用,八堡站水位达到7.5米且继续上涨时,则在滩里附近破东淀与文安洼的隔淀堤向文安洼分洪。 (二)转移时限 上游洪水发生后,县防汛指挥部必须在洪水到达我县72小时前,向各淹没村庄发生汛情警报。使各淹没村庄在48小时内撤入防洪确保区。 转移时要通过赵王新渠到牛角洼只有三座桥梁;史各庄老桥、新桥和毕家坊大桥。史各庄老桥宽7米,新桥宽24米,毕家坊大桥宽7米。单方向过桥宽度按桥面总宽度一半计算,则三座大桥合计为19米。按 每米每分钟过5人计算,则48小时可过273600人。(6.0--7.0m时,需转移119746人,7.0-8.0m时,需转移212415人,8.0m以上时需向牛角洼转移28637人,牛角洼共接收安置255688人。)以这种计算方法,灾民48小时撤入牛角洼。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滞洪区的安全度汛工作,由主管民政的副县长负责滞洪区的救生避险工作。滞洪区内各乡镇行政一把手负责本辖区内滞洪区的救生避险工作。各村村委会主任对已建成的避水楼(房)及可供避险的坚固民房、高地要摸清底数。落实避险人员安置方案,并提前通知,对号入座。 (二)工作要求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灾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命令,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各乡镇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担任本地转移工作总指挥。安全区要有专人做好灾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2、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发生灾情后,要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按《预案》要求将灾民的转移与接收安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并组织实施。 3、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在灾民紧急转移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先保人身安全,后救财产。保证灾民转移工作不出任何漏洞,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更大的损失。 附:1、转移安置路线和具体转移时限表 2、文安县灾民转移安置、转移救灾物资情况表转移安置路线和具体转移时限表 注:当大沽水位6-7米时,各乡镇转移安置路线和转移时限如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廊大公路——文胜路——史西路——高毕路——106国道——新镇 | | | | | | | | 文胜路——史西路——毕家坊大桥——苏桥或史西路——毕家坊——苏桥 | | | | | | | | | | | | | |
转移安置路线和具体转移时限表 注:当大沽水位7-8米时,各乡镇转移安置路线和转移时限如下 | | | | | | 澎留路——世纪大道——106国道——史各庄大桥——牛角洼 或兴留路——106国道——史各庄大桥——牛角洼 | | | | 文王路——世纪大道——106国道——史各庄大桥——牛角洼 | | | | | | | | (1)文大公路——文安县城 (2)龙街——司黄路——文大公路——文安县城 | | | | | | | | | | | | 世纪大道——106国道——史各庄大桥——106国道——新镇 或世纪大道——文安县城——文胜路——史西路——苏桥 | | | | | | | | | | | | | |
转移安置路线和具体转移时限表 注:当大沽水位8米以上时,各乡镇转移安置路线和转移时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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