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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三邹村民土地被租地问题 [ 已有政府正面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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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29 21: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播报员 于 2012-12-30 11:07 编辑

文安县大围河乡,近日来,乡镇干部奉乡委书记张国栋之命,全部放下手里的工作,到下辖东邹、西邹、中邹三村强行租地。
一个村几个围河乡政府的工作组,他们拿着国家的钱,政府开的工资,开着政府车,吃着村委会的饭,去给租地的私人当业务员,要是业务员也就还算文明些,但他们分明是强买强卖,跟打手一般。
村民们不愿把土地租出去,乡政府工作人员拿着以后到乡里盖章办事不给办来要挟群众,乡干部尹宝贵扬言说如果不签合同,以后到乡里办事,不给盖公章,办企业的,以后还要找你们的麻烦。
强行逼迫农民们把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租给某私人企业。并且他们所提供的合同,只让村民们签字,没有租地企业的签字盖章,也不给村民们留底,他们要隐藏什么,里面有什么猫腻?
试问,文安县大围河乡政府党委书记张国栋和租地的私人企业是什么关系,有什么利益上的瓜葛呢。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并严格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以租代征行为。
他们要把土地租给谁呢,租了之后,要干啥用呢,村民们怕他们租了之后, 用于开发盖楼,要求在合同上注明,不得取土建房,但他们把合同当霸王条款,根本不让村民们有商量的余地。这分明是在为个人目的进行圈地。
他们打着建苗圃场的名义把三邹本来就紧张的可耕地租给个人企业,实际上他们的目的是要搞开发,这是明摆着的事情。但这八百亩土地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村民们都看得明白,让他们把土地租用之后,就要把可耕地变为建筑用地了,以每年很少的租金,来当商业建筑开发,这是他的目的。所以村民们极力反对。
但是乡政府员,放着乡里的正事不做,却拿着乡里的行政权力当筹码,来逼迫村民们就范。但他们当中也有不少有良知的人。
一位副科级干部这样说:乡委书记一言堂,拍板定下来,就让全乡干部职工放下手里的工作,到三邹村里,不择手段,管他违法合法,只要逼着老百姓把这地租下来就行。
现在,我们老百姓自己的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国家规定的可耕地保护政策得不到保障。现在向全县人民求救,救救西邹人民。
文安县自李克良书记来到后,治理塑料污染,因为塑料市场排出的污水直接进入小白河,而小白河离三邹最近,受到的污染最大。三邹人民全心全意支持,让三邹人民看到了生的希望,正在积极准备来年大干,可是这时候,围河乡委书记张国栋却不顾国家政策法规,一意孤行, 把围河乡政府变成了私人企业的买办和打手。实在令人痛心。
在此,我们向李克良书记呼吁,一定要制止围河乡政府强租土地的非法行为,让三邹村民真正能管理自己的土地。从塑料污染中夺回来的土地,不能被张国栋给夺走。
在此,我们也正告围河乡乡委书记,你们所提供的租地合同,是违法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就是你们非法租用后,我们三邹人民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来的,希望不要再做这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了,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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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围河乡政府的回复 :(原帖 请看回复信息中的7楼、8楼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第一,租赁的土地用于苗圃基地建设,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以流转的方式整合土地资源,是发展规模农业、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必然趋势,对于楼主所说的“租给个人企业,实际上他们的目的是要搞开发”纯属子虚乌有,是你为了达到牟取个人利益在编造谎言,欺骗群众。
第二,租赁的土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十几年来,西邹的这片土地由个别人以低价垄断承包,以每亩320元、360元、380元,甚至有个别价格150元从农民手中租来的土地,以每亩500元转租给河南人种植棉花、花生等,仅西邹这片土地为个别人牟取近70000元暴利,有的甚至几年没有给农民租金,农民碍于亲情、友情不敢说,不敢要,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岛田公司租赁土地建设苗圃基地,租赁价格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500元;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550元;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600元。并且一次性给付前三年租金,2015年12月底前一次性给付次中间三年租金,2018年12月底前一次性给付最后四年租金。目前中邹村的土地租金已经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东邹村正在核算,近日发放。
第三,乡党委、政府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一是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秩序,打击了土地非法流转行为。二是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项目是为了带动广大群众转变经营方式,扩大就业脱贫致富。三是典型引路,以此带动广大农户从农业向二、三产业转移。     

                      大围河乡政府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7-12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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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2-29 21: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横行,唯有一个办法,拿起枪杆子干他娘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1-21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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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30 00: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播报员 于 2012-12-30 09:26 编辑

    给我去一起上访吧!滩里镇东滩村半个村都叫村支部书记村长王根余给卖了!到现在也是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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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汗
    2015-9-2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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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30 08: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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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2-30 09: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了  强制承包5年 还是10年  还先不给钱!!!狗官受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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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2-30 09: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30 10: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第一,租赁的土地用于苗圃基地建设,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以流转的方式整合土地资源,是发展规模农业、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必然趋势,对于楼主所说的“租给个人企业,实际上他们的目的是要搞开发”纯属子虚乌有,是你为了达到牟取个人利益在编造谎言,欺骗群众。
    第二,租赁的土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十几年来,西邹的这片土地由个别人以低价垄断承包,以每亩320元、360元、380元,甚至有个别价格150元从农民手中租来的土地,以每亩500元转租给河南人种植棉花、花生等,仅西邹这片土地为个别人牟取近70000元暴利,有的甚至几年没有给农民租金,农民碍于亲情、友情不敢说,不敢要,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岛田公司租赁土地建设苗圃基地,租赁价格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500元;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550元;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600元。并且一次性给付前三年租金,2015年12月底前一次性给付次中间三年租金,2018年12月底前一次性给付最后四年租金。目前中邹村的土地租金已经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东邹村正在核算,近日发放。
    第三,乡党委、政府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一是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秩序,打击了土地非法流转行为。二是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项目是为了带动广大群众转变经营方式,扩大就业脱贫致富。三是典型引路,以此带动广大农户从农业向二、三产业转移。

                                                                               大围河乡政府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30 10: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承租方):宋志远              乙方(出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土地出租给甲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将其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经营权的土地出租给甲方,并由甲方进行租赁经营。
    二、租赁土地面积:         四至:东     南      西      北
    三、租赁土地用途:建设苗圃基地。
    四、租赁期限:十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租赁价格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        元;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        元;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            
    元。
    六、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给付前三年租金共计      元。2015年12月底前给付次三年租金共计      元。2018年12月底前给付最后四年租金共计       元。
    七、乙方保障甲方独立经营和收益,不得干涉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任意终止或中止合同。乙方关于本协议所规定履行之义务同样对乙方家人同时具有约束力。
    八、甲方保障按合同约定给付足额租金,不得拖欠。逾期则按银行贷款利息赔付乙方违约金。合同期满,顺延至植树节交还土地,如继续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租。
    九、双方应当充分履行本协议,均不得违约。因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失,过错方应当承担不低于本协议规定出租金额双倍的违约金责任。因不可抗力,双方免责。
    十、因征用征收该地全部或部分,甲方应积极配合村支部、村委会办理相关事宜,不得阻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见证方:             (签章)
             年   月   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6 22:3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30 20: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租赁人到底是谁?市政府行为还是岛田企业个人行为?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还是政府干预,帮岛田公司利用政策的漏洞,打擦边球,这样的话呼吁纪检机构该下去查查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6 22:3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30 20: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帖子把自己越抹越黑,编好了再发上来,呵呵,不打自招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2-18 08: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30 2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大柳河这边违法建筑彩钢顶子上扑上玉米秸,听说可以挡住卫星拍照。也不知道是不是干部教的,还是自己发明,真他妈幼稚,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5 21:36
  • 签到天数: 10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4 00: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岛田公司好大的面子????????????????????????官商不过建设苗圃基地是好事,租与不租在个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5 21:36
  • 签到天数: 10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4 00: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岛田公司好大的面子????????????????????????官商不过建设苗圃基地是好事,租与不租在个人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2-5 22:31
  • 签到天数: 10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4 22:34: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稻田。汉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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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2015-2-5 22:31
  • 签到天数: 10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4 22:3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岛田。汉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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